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Fw: [补充] [申诉] lovebbcc版主於 #1FUSZP38 之判决
时间Fri Apr 13 19:20:27 2012
※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FVPs217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补充] [申诉] lovebbcc版主於
#1FUSZP38 之判决
时间: Thu Apr 5 21:26:23 2012
→ hoyunxian:版主他们决定要水桶几天轮不到你管吧 04/03 20:05
推 dreamysky:两个检举案是同时的~所以前科没有考虑加成处理 04/03 21:54
→ ask1234:第一个检举案在3/20日,第二个检举案在3/28日, 04/04 01:35
→ ask1234:实不知两个检举案是同时的是何意思? 04/04 01:36
→ dreamysky:同时指,判决是同时的 04/05 13:16
→ dreamysky:而非先後关系 04/0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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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XR0L3
前科:刑法上指曾受科刑判决的记录。
就刑法而言,有判刑的记录;
就版规而言,有判水桶的记录。
就本申诉案,两次检举案,均判决违规,且均判有水桶天数,
按理,应分计两次前科,总不能上礼拜有人杀了甲,这礼拜再
强奸了乙,下礼拜被抓到,两案一起被判,这个人被判奸杀吧?
板规二-1很清楚,有前科且属於恶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
数加倍累计。版主因为两次不同违规、不同检举案,同时判决
,就合并前科次数,造成越恶意(频繁)累犯,前科次数只计
一次,偶尔累犯,反倒是前科次数加倍?
这样的判决逻辑,违反了板规二-1,惩罚恶意累犯的精神,而
且,板规二-1也没说版友连续违反数个版规,只要版主同时判
决,前科次数只计一次。
因此这样的判决,於理、於版规不合,故请版主改判,重新计
算这两次违规的水桶天数及前科次数。
PS:
本人有兴趣知道,如果这两件检举案,同样是本人、被检举
人同样是s版友,同样被版主同时判决,只不过两案检举日
相隔六日,且同时被判决没有违规。
这样本人会不会被判违反版规四-8恶意检举、滥用检举啊?
还是这两次检举案因为同时判决,只计一次,不算违反版规
四-8?
依据板规:
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版规
1.违反版规者水桶五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属於恶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数加倍累计。
公式︰5(基础水桶天数)*(前科次数+1)=水桶天数
违反程度严重者,版主可直接劣退,并科水桶处分。
违反程度轻微者,版主可先予推文警告。经推文警告後仍再犯者,直接水桶处理。
违反本章版规但愿意公开认错与道歉者,版主可推文给予认罪机会并发信通知违规者;
认罪协商有效期限为版主发信後24小时内,且基础水桶天数不得少於3天。
本章之前科与第三章之前科合并计算。
本章个别条文有特别规定者,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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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9.253
1F:→ geosys:赶快去修一修版规,连续几次检举落空的让他蹲一个月水桶 04/05 21:28
2F:→ lovebbcc:geosys老实说我跟你不太对盘 不过这次我不能再同意你更多 04/05 22:38
3F:→ lovebbcc:而且杜绝非善意的检举这种行为可是从小组长直接才决下来 04/05 22:39
4F:推 lovebbcc:反倒是追求公义的ask1234对这个漠不关心 真让我感到讶异 04/05 22:39
5F:→ lovebbcc:对了 标题打着我的ID 内文看都是DS的推文 你到底想申诉谁 04/05 22:40
6F:→ lovebbcc:还是我判你的检举两个都成立 你也跟那个谁上身一样想翻盘 04/05 22:40
7F:→ lovebbcc:如果你想要推翻我两个成立的判决 我也是很欢迎的XD 04/05 22:41
8F:→ lovebbcc:喔 算错喔 那我在算一下OK? 04/05 22:50
9F:→ lovebbcc:你就直接说我算错吗 我又不是死不认错的 等等我先算一下 04/05 22:50
10F:→ ask1234:1.我的确是直接说你算错啊!! 2.我也没说过你知错不改。 04/0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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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ask1234 (61.64.19.253), 时间: 04/13/2012 19: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