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eroyu (希洛唯)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Faberge(大F)渎职,竟纵放骂「干」与「 …
时间Fri Sep 23 18:44:09 2011
Faberge
也许是我的文章太长,让你完全回避了我的质问,这给人的感觉就是"避重就轻。
什麽都不交待,直接一副大义凛然貌的官样文章,说真的蛮让人失望的.....
这样STYLE的文章常是自知理亏者的作法,
我还是老话一句,文章留着给人公评。
发圣光大绝谁都会,放的真放的虚,人们自然看的明白...
你要帮忙作证,欢迎....
事实上,你也作不了什麽证,因为有文章与信件当证物就够了,
你的说词也未必可信。(毕竟是单方面说法,又是被诉的相关当事人)
证据全部摊出来最好,
你要帮骂"干"与"你他妈"的人作证或背书也好
若是我告他"公然侮辱罪",你愿意出庭作证,更好。
对了,骂"干"与"你他妈"的文章不就是证物,你当人证是要证明什麽?
关於"特殊条款",我提出的质疑并不是你们为这个case才临时立这个条款。
所以,你说这条款设很多年了,和我的质问的东西不相干。
我的质疑是,很可能,在8月时,你根本没用这个特殊条款在处理。
而是,完全没有处理。
所以,我前文一直要求你公布用"特殊条款"处理的证据。
你现在说你8月时用"特殊条款"在处理(骂"干"与"你他妈"等犯规者),
也许是自我开脱的说词。
我怀疑的是"你现在才说你是用特别条款在处理"的说词,根本不是真的。
这样的怀疑是有所本的:
(1)你8月时没说,我检举时没说,板面也没公告,也没任何人被处罚。
(2)若你的"特别条款"说是真的,为何没有任何迹象可以看出有人被"特别条款"处理过?
(3)我要你公布证据,如给我检举的那几位犯规者你所谓的水球与水桶去函的证据。
你为何不公布?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整件事的真假.....
你公布了,证明你真的有用"特别条款"在处理犯规者,至少你证明你的说词是真的,
那不是很好吗?
我说过,板面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有以"特殊条款"处理过此事。
让我们来看一下2011/08/02你水桶本人的公告文,你自己说了什麽,
实际上又做了什麽。
也许,真相会愈来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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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Boy-Girl/M.1312300582.A.ABE.html │
这一篇文章值 67 Ptt币
文章判决结果:
依上述裁定
原PO水桶三个月
文章删除 劣退共计一篇
期满後请来信解除水桶
同时 多数板友在推文中不择言词
皆以吵架为标准 水桶三天 将另行公告
板面有各种不同意见 我们很欢迎
但如果没有做好接受各种意见的准备 建议大家发文前请三思
也给回文和推文的板友一句 (不针对此系列串) 清官难断家务事
你我的一句话说得容易 换作你我变成主角 是否真能比较洒脱?
板友众多 若要维持板面的阅读顺畅 还期待各位板友协力
有任何犯规行为 欢迎也恳请随时来信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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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多数板友在推文中不择言词
皆以吵架为标准 水桶三天 将另行公告」
我好像没看到有人被水桶三天 ,也没有公告?
你自己发过的文,公告出来却好像不算数。
板主,你真的有用特殊条款在处理吗? 好像没有耶!
你说要公告,要水桶三天,也查不到。
还有,
「有任何犯规行为 欢迎也恳请随时来信检举」
我检举时,你有善尽板主职务依板规处理犯规者吗?
你的处理态度是"完全没有回应",一点都看不出有用"特殊条款"在处理的迹象,
如果你有的话:
那为何没有人被处理?
为何没有任何公告?
为何你不回应我说「我有用特殊条款在处理」?
各位看倌,
面对这样一位板主,他说他8月时有用"特殊条款"在处理犯规者,
但今天我们发现没有任何人有被处理的迹象,包括骂干与你他妈者。
即使受刑人减刑也要看到刑期,即使刑期是0,不公告也至少回应检举者。
今天的情况是,NOTHING
什麽也没有,什麽也看不到
在这种情况
各位看倌,你们能不怀疑大F说他有用"特殊条款"在处理可能不是真的吗?
我前文还有很多质问,觉得你很难站的住脚,我想依此文大F回文的态度是不可能回应的
了。我还是一句,证据愈多愈好,分析的愈明愈好,留着给社会公评。
先就问最简单的:
(1)你有没有用"特殊条款"处理骂干与你他妈的Shinkun?
(2)你怎样处理骂干与你他妈的Shinkun?
(3)有处理的证据吗?
(4)你认定他骂干与你他妈不犯规吗?
(5)还是,你认定他骂干与你他妈犯规,然後用特殊条款,直接判他无罪
各位看倌,你们一定希望大F会回应吧!
最後,感谢板主你接受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无薪工作,很多闲人也想当板主呀!
若你自己的公告说了都不算数,这可说是敬重你的工作吗?
也许给更有热情的人去当更好。
仔细看看自己发的公告说了些什麽? 若公告文都可说一套作一套的话
那你的有用"特殊条款"在处理的话,有谁会信?
※ 引述《Faberge (你的大F)》之铭言:
: Dear heeroyu:
: 特殊条款已经有许多年了 这点我和C大都可以作证
: 我们不是法官 没有法律上的权力
: 根据我们的版规 您的发言不在版面上的允许条件内
: 对於您 对於其他犯规者 我们根据版规作出相当的惩罚
引战文没指出哪引战,奇怪?
若是骂干与你他妈不处理,也不说明如何处理,也不回应,板规有被尊重吗?
你公告和这边说有处理其他犯规者,却只处理过本人?????
: 为了我们的版友和版面 我们必须依据版规做出应有的处理
: 如果您坚持要提告 我很乐意为这些板友出庭作证
现在本案的申诉是告你渎职,等於你是被告,所以你当人证也不具公信力吧!
不如直接把物证一一检视。
很期待你为骂"干"与"你他妈"的板民作证,看你到底要证些什麽?
我还是不了解,一个板主出来说要站在其他犯规者的那方要为他们作证,
是要证些什麽?
难道,你要成为犯规者的扞卫者吗?
不然,你这句话是什意思? 是要联合起来多打一吗?
能不能解释一下?
我真的看不懂你要证明什麽?
难道,是要证明骂"干"与"你他妈"在你的板是OK的吗?
: 我敬重这份职务 首我的本分
: 即使这是没有钱的任务 我仍把它看成一份重要的工作
: 只要一天有人在我们板上提出感情的问题 只要一天有人在这里得到帮助
: 我就有动力继续把这份职务做下去
: -F
: ※ 引述《heeroyu (希洛唯)》之铭言:
: : 案子已在审理,特来申辩。
: : ^^^^^^^^^
: : 请板主用词精确一点,
: : 以下被嘘只代表"本人意见非BG板主流意见,得不到多数人认同",
: : 不代表"犯规记录"。
: : 本人从不认为本人有犯规,板主办我"引战"也完全是他个人"极主观之自由心证"。
: : 事实上,引战认定本来就是很主观的:
: : (1) 就如国家太弱,强国就想侵略他那你就能认定他引战?
: : (2) 非主流或少数族群得不到主流或多数人认同,
: : 如同性恋,如哥白尼时期的地动说
: : 一个人若敢表达与大多数人不同的意见时,
: : 就会莫名奇妙被人攻击,那你也能说他引战?
: : (3)OTHERS
: : ^^^^^^^^^^^^^^^^^^^^^
: : 请问我检举的那两位,你说的水球警告与去函水桶警告,
: : 板主你有证据吗? 公布一下好吗?
: : 你对本人的检举完全没有回应的态度,让人十分质疑你所说的
: : 是否发生过? 还是只是事後再来为自我开脱?
: : 试问,你当时如何处理的,为何现在才搬出一个"特殊条款"?
: : 为何你当时不直接回应我你用"特殊条款"在处理呢?
: : 请问,你当时真的是用"特殊条款"在处理的吗?
: : 还是,你根本就是"完全不处理?"
: : 你就算要判,也给个文吧! 不给文,也不回应本人的检举,
: : 现在才来引个牵强的"特殊条款"
: : 会不会太....
: : 看来很像事後再来补洞
: : 你说的水球与去函水桶警告最好公布一下证据,让人稍稍信服,谢谢!
: : 还有,你为何当时不回应有你有如此处理呢?
: : 还有,板主你有依板规去办骂"干"与"你他妈"的人吗?
: : 你确定你搬出一个"特殊条款"适用那一篇骂"干"与"你他妈"的文章作者吗?
: : 法官办案是要考量前因後果的,骂"干"与"你他妈"的文章作者为Shinkun
: : (在本人申注文[证二]),我从头到尾没和他有文字往来,
: : 他就莫名奇妙来一篇骂"干"与"你他妈"的文章。
: : 你确定你的"特殊条款"用的没问题吗?
: : 主动攻击的人骂"干"与"你他妈"在你用"特殊条款"处理下,等於"完全不罚",
: : 板主你以为你说的通喔!
: : 若乡民有空将前後文对照来看,然後分析骂"干"与"你他妈"是不是违反板规,
: : 再来看"特殊条款"对"犯规者的罚则减轻"该如何实行,
: : 再来看板主是否有真正走这一个流程,
: : 就会发现.......这一切太牵强了
: : 完全没道理
: : 希望everybody协力看出整串文章的前因後果,是谁乱入骂"干"与"你他妈"?
: : 这是不是如板主所言是被"牵连犯规""?
: : 板主你的被"牵连犯规"认定的也太......
: : 似乎只要是一个人意见与板民主流意见不口,被嘘很多,就算开战,
: : 然後板民即使骂"干"与"你他妈"这类不雅且已经触犯"公然侮辱罪"的严重犯规行为,
: : 都被你的"特殊条款"判为"完全不罚"。
: : 板主说过要协力看文,我也十分希望愈多人客观来看文愈好。
: : 对於板主不实的指控,本人要澄清。
: : (A)对於引战的指控,
: : 本人不就此抗辩不代表本人认为其判定有理,而是明知抗辩很难成功,
: : 因为这全是"主观之自由心证"认定。
: : 依经验,一般的处理会完全交给板主判断,再抗辩不过是发回给板主判断而已。
: : 首先本人要先声明,本人发文纯粹是讨论请益,而非引战。
: : 因为有人意见与人不同,先脑补本人问题内没有的内容,歪曲本人原来的问题,
: : 先来开战,并以不雅文字攻击。
: : 我只好被动澄清并回应之,就被视为引战。
: : 由於引战纯是板主"主观之自由心证",本人不就此点抗辩不代表本人自认引战,
: : 而是本人自知这类"主观之自由心证"去抗辩最後多是完全以板主心证为标准,
: : 所以不想浪费时间在"引战"这点。
: : (B)关於一个多月前从未提及,现在才突然出现的"特殊条款"说词
: : 首先本人要问的是:
: : (1)特殊条款是否当时曾被引用,还是现在才来翻法规企图事後补洞?
: : (2)特殊条款是否适用此案例? 犯规者出於何意骂"干"与"你他妈",
: : 是被引战、被攻击而回击,还是主动攻击人?
: : (3)特殊条款对骂"干"与"你他妈"等严重犯规者的处理是"无罪释放"吗?
: : 会不会太牵强? "特殊条款"是"减刑条款"吧! 不是无罪条款。
: : 要知道骂"干"与"你他妈"就社会一般的认知是极严重的事,而且已构成"公然侮辱罪"。
: : 所以,板主今天你事後再来引一个特殊条款真的很难让人信服。
: : 今天这边是一个小法庭,不像社会嘱目的大案子,
: : 不然,以上本人的诘问,对於板主的"特殊条款"说,板主以为你的说法足以说服
: : 社会大众吗?
: : -------------------------------------
: : (C)本人对前因後果的论述与以为大F现在引用"特殊条款"不当
: : 请组长原谅我"落落长"的文章,浪费您宝贵的时间。
: : 不管本人申诉是否成功,本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扞卫本人与母亲的人格权"。
: : 我的父亲告诉我,据理力争。
: : 虽然真理可能被暴力所扭曲,你表达出你的声音,将证据留存於世,
: : 时间久了,一个成熟的社会,其民众自然会看清事实与真理何在。
: : 所以,我的说词与大F的说词至少会留存於PTT一段时间,
: : 谁站的住脚就给社会大众去公评。
: : 本人不得不将前因後果叙述一番,以免有人不解甚至企图扭曲事实。
: : 对於骂"干"与"你他妈"完全不罚的作法,可说是社会大众极难接受的事。
: : 而板主处理的态度竟然是想以一个"特殊条款"来化解,这真的是很让人傻眼。
: : 我的文章即使没有申诉成功,但作为PPT站内的一个既存"判例",
: : 让人看清这世界的真实情况。也可说是一件好事。
: : 所以,原谅本人不得不为扞卫本人与母亲的人格权写一堆"落落长的"文章。
: : 特殊条款一个多月前没出现,现在突然出现了,这可能给会给大众像是翻供的观感
: : 特殊条款:
: : 1.经板主认定为钓鱼、讨战、引战或挑衅文等,特此设置保钓政策。
: : 凡因挑衅、讨战、引战等文章引起版友回应攻击者,经板主认定
: : 符合上述条件先行犯规之版友将采取加重判决,而後被牵连犯规之版友酌量减轻。
: : 很明显,大F对骂"干"与"你他妈"完全不处理也不回应本人的态度,
: : 十分难服众。有人也许可合理推论,现在不得不找个"特殊条款"来解套。
: : But,这个特殊条款又能服众吗?
: : 所以,现在重点在板主先认定我引战,以被嘘文数篇将我入罪。
: : 然後,将我污名化後,开始用特殊条款为其他重大犯规者解套。
: : 所以,整个攻防被引到"特殊条款"。
: : 那我也只好来就"特殊条款"来论板主的立论是否站的住脚。
: : 板主现在因为本人申诉 现在才开始引用特殊条款,
: : 和之前本人去信举发他人犯规时,
: : 他的"完全没有回应、没有处理、没有引用特殊条款"的处理方式完全不一样。
: : 试问,板主你的特殊条款在当时有"实际执行"吗?
: : 不喜欢我的文章,就骂"干"与"你他妈",那文章是被牵连犯规吗?
: : 什是"牵连犯规"? 若我先骂他们,他们回敬我及我妈,说是"被牵连犯规"才有道理。
: : 试问我有先发言攻击骂"干"与"你他妈"的那些人吗?
: : 他们被我"牵连犯规"? 板主你文章要不要再看一次,再来用"牵连犯规"这个词。
: : 本人申诉文[证二]Shinkun的文章骂"干"与"你他妈",板主说是被"牵连犯规",
: : 会不会太好笑?
: : 从头到尾,所有此系列文章包括推文,我和Shinkun从未有文字上的交锋,
: : 正确的说,Shinkun在所有此系列文章包括推文,就只发过一篇独立的文章,
: : 因为不认同本人意见,就章骂"干"与"你他妈"。
: : 这叫做被我"牵连犯规"? 试问板主,我如何让Shinkun被"牵连犯规"?
: : 因为,有人意见不同,理念不同,就有人对他开炮,骂他"干"与"你他妈",
: : 那主动开炮的人就是被"牵连犯规"吗?
: : 依板主的说法,若社会上存在不同的声音,就被一些不认同的人攻击乱骂,
: : 只因为他们勇於表达不同他人的意见,
: : 那不认同的人"主动的攻击乱骂"竟被板主认定为"被牵连犯规"?
: : 这说法会不会太牵强太好笑?
: : 如果今天板主你发了一篇文章,有人与你意见不同,然後回文大骂干"与"你他妈",
: : 那他是被板主你"牵连犯规吗?
: : 还有你引的条款"被牵连犯规之版友酌量减轻",这也很好笑。
: : 请问你当时是对骂"干"与"你他妈"的板民的处理是如何的?
: : 是"酌量减轻""还是完全不处理?
: : 答案就在眼前,就在站内的记录中,就是你不处理,不回应本人信件。
: : 你对骂"干"与"你他妈"的板民是"完全不处理"而不是"酌量减轻"。
: : 这差很多喔! 对於骂"干"与"你他妈"这类"重大犯规者"的
: : "酌量减轻" = "完全不罚"
: : 且完全不公告,不回应本人检举。
: : 版主,你真的以为你的说法可受社会公评吗?
: : 当我文章中从没对一个人开炮,连与他文字往来一句也没有,
: : 我就被他骂"干"与"你他妈"。这种不但是板规的重大犯规,
: : 更在触犯"公然侮辱罪"的严重事件。
: : 大F板主,你现在还想要"凹"回去吗?
: : 主动开炮骂"干"与"你他妈"完全不罚,最好符合你说的"特殊条款"的"酌量减轻" 。
: : 我是不知道我文章写的愈清楚,被看破手脚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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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面太长了,我看都很累,我整理一下,请组长见谅,浪费您宝贵的时间,
: : 真的很抱歉。我爸要求我,无论如何一定要还原整个事件,给社会公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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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来简化整个案情:
: : heeroyu开文因不符合板上口味,就被嘘一堆,因为非主流而被打压,
: : 有人群而攻之,就被大F判引战。
: : 奇怪,之前很多文章如处女情节文、如想交有钱男友文被嘘的也有被判引战吗?
: : 好像没有耶.....
: : 我不认为我引战,只能说我猜错此板口味,意外发表非主流意见就被战
: : 然後有人回文先开骂"干"与"你他妈"
: : 注:我可没攻击他,只因他不认同我的文章,说他"骂干与你他妈"是被"牵连犯规"
: : 真的很可笑
: : 我没对某版民开炮过,文章他不喜欢,他主动对我开炮,骂干与你他妈,
: : 今天大F却硬凹说"我牵连他犯规"。
: : 试问,我如何"牵连他犯规"? How to?
: : 骂"干"与"你他妈",这几乎是100%再恐龙的法官也会判其有罪的,
: : 大F却完全不依版规处理。
: : 一个多月後,突然又引出一个"特殊条款来解套"。
: : 但是,你要用"特殊条款来解套"
: : 对骂"干"与"你他妈"不是处以"减轻其刑"而是完全不罚。
: : 这真的能让人信服吗?
: : 而且,没有任何的证据显示大F曾於8月时引用过""特殊条款",
: : 大F不公告,不回信。
: : 而且在乱判本人文章为引战时,文章中还说过:
: : 「有任何犯规行为 欢迎也恳请随时来信检举」
: : 结果,我去检举「骂干与你他妈」的犯规行为 ,他的处理是
: : "完全没消没息",完全看不出他有用"特殊条款"处理的迹象。
: : 即使,大F要违抗「社会大众与一般法界对骂人三字经是很严重的常识与认知」,
: : 硬要无罪释放"骂干与你他妈者"
: : 你用"特殊条款来解套",将此重大犯罪者无罪开释的作法,也很牵强。
: : 即使今天大F板主你文章在某板因不符合某板口味或犯规,而被退文被桶,
: : 当你没对人开骂,有人却骂你"干"与"你他妈"你会以为他的犯行合理吗?
: : 大F板主,相信我,同理心很适用於BG板。
: : 在此严正抗议:
: : 我没回应过某人文字,他就骂我"干"与"你他妈",他绝不是"被牵连犯规之版友",
: : 也就完全没有,"酌量减轻"的问题
: : 抗议,试问我如何去牵连某人骂我"干"与"你他妈"?
: : 说出个道理好吗? 我有骂他吗? 我没回过他文耶!
: : 他骂我"干"与"你他妈"是我"牵连他犯规",所以他是被牵连犯规之版友"。
: : 我强迫他、逼迫他、诱使他骂"干"与"你他妈"吗?
: : 大F你要不要来个事件细部的流程、分析与推论,让真相还原?
: : 大F你今天真的要用这样的逻辑来告诉大家你的观点是这样的吗?
: : 我真的很难相信这样的逻辑可以说的通。
: : 我没和某人文字往来,某人却乱入发文骂我"干"与"你他妈"
: : ,竟被判为"被牵连犯规之版友"。大F你要坚持这样的观点也行....
: : 我只能说,若考虑一下普罗大众的常识、认知与逻辑,
: : 人们将发现说不通的东西硬凹只会更难看而已
: : 这种说法和日本藉口一名士兵失踪就发动七七事变侵略中国一样蛮横无理。
: : 我的文章就在这里,也会在PTT 留存一段时间,我相信可受公评.
: : 也许我的小孩长大还google的到。
: : 希望组长还我及母亲一个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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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134.244
※ 编辑: heeroyu 来自: 220.134.134.244 (09/23 19:06)
※ 编辑: heeroyu 来自: 220.134.134.244 (09/23 19:09)
1F:→ heeroyu:请大F仔细看看自己发的公告说了些什麽? 09/23 19:11
2F:→ heeroyu:若公告文都可说一套作一套的话, 那你的有用"特殊条款"在处 09/23 19:12
3F:→ heeroyu:理的说词,有谁会信? 09/23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