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iba (糖果)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政黑板主bonju2乱判水桶
时间Thu Dec 30 09:47:04 2010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会,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请申诉者将沟通证据以转录形式转录至本板,经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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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诉人ID:jiniba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政黑板/bonju2
三、申诉事由:乱判莫须有水桶
四、检附证据:
#1D4Dw6Di ,
#1D4D-dMt ,已被水桶无权转录,劳烦组长到政黑查
1.bonju2自身当检举者又自身当裁判毫不回避。
2.bonju2并未提出任何检举内容,只随便附上荣民证的规定,又说不出敝人哪一句造谣
,敝人发表的言论与bonju2的检举毫无矛盾,可谓滥用检举权,再滥用版主裁判权,
球员兼裁判,目的在浪费版友的时间,制造莫须有罪名。
3.bonju2明目张胆滥权,经即时反应
#1D4D-dMt,bonju2版友依然一副能耐我何的态度,
此等行为已非失职不适任,而是伤害政黑板伤害网路言论自由的故意行为,与版主的
公正中立权责完全抵触,非拔除版主乌纱帽不足以停止其伤害政黑板的行为。
作者 bonju2 (这就是人生~)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公告] jiniba请进
时间 Wed Dec 22 01:06: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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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iba (糖果)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震怒] "陆一特" 相关问题,本版没人讨论???
时间 Wed Dec 22 00:48:4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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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板规
8
造谣,不再受理个人部分之造谣案件检举。
检举造谣案件,检举人应附上证据,证明被检举人所言不实,乃造谣,而被检举人
则必须在适当时间内提出回应,证明自己所言确实有凭有据,并非造谣。若板主受理判决
时未明言,则证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内(24小时)为最大期限。
检举人若无附上相关证据(新闻连结、文字资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伪造之资料),视为
检举无效。被检举人若无法在期限内提出证明,则视为造谣成立,依据板规惩处。
根据板规2-8
请jiniba板友在 99/12/22 21:00:00 之前提出
"平平保家卫国,一边有18%,就养金,免费国宅外加改建後奉送
另一边呢?怎能有一样福利,不行" 之证据
如提不出证据就依板规2-8处以水桶10天
根据行政院退辅会之「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荣誉国民证制发作业规定」,荣
誉国民资格之定义如下:
1.军官、士官、士兵服现役满10年,或服现役期满,志愿留营或再入营服现役,先後合计
满10年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2.服军官、士官、士兵役,在现役期间,因作战或因公致身心障碍,於退伍、除役後,经
监定需长期医疗或就养者。
3.服军官、士官、士兵役,曾参加1958年八二三台海保卫战役及其他经国防部核定之关系
国家安全之重要战役者。
4.金门马祖民防自卫队,曾参加1958年八二三台海保卫战役者。
5.军官、士官服现役期间受撤职处分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
,其服役满10年者。
6.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施行细则於2005年8月9日修正施行前已入营服役者、各军事学
校已在训之学生,依修正施行前之规定,服满原定服役年限,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7.1949年滞留中国大陆之国军 。
所以只要你在那个年代签下去当志愿役10年人人都可以当荣民 都可以有18趴
并没有分外省籍或是本省籍
文章标题请用 [证据] jiniba请进 如不符合抱歉 就是退回重写
作者 jiniba (糖果)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证据] jiniba请进
时间 Wed Dec 22 01:11:0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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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要啥证据??
我有说哪边哪国吗??检举得不清不楚的,我哪句造谣也没提
没提问题,却要人提答案,莫名奇妙,这是传说中的莫须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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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32.136
1F:→ setzer:现在不就是要你讲清楚吗? ㄎㄎ~12/22 01:11
2F:→ ChangWufei:请jiniba板友在 99/12/22 21:00:00 之前提出12/22 01:12
3F:→ bonju2:如对於判决有任何不服 皆可上诉组务12/22 01:12
版主啊,饶命啊!我所说的跟你检举所附的所谓证据有哪里违背吗??
版主耶,可以说明一下吗?哪不一样??我有说当满10年就如何如何吗?
真不懂你那麽强怎会疑神疑鬼的呢??我什麽都没说啊!!不然你说清楚,我说的哪点
违背你所附的证据,如果你说得出来的话啦,呵呵
4F:→ ChangWufei:麻烦看包含那行以下的东西 12/22 01:12
5F:推 zaknafein987:分身准备好了12/22 01:14
※ 编辑: jiniba 来自: 61.31.132.136 (12/22 01:18)
6F:推 mrcat:先说掰 12/22 01:15
7F:→ ChangWufei:水桶就少了很多乐趣 12/22 01:16
8F:→ bonju2:您说平平保家卫国 有的人有18趴有的人没有这是您自己说的话 12/22 01:20
9F:→ bonju2:您这麽快就遗忘了吗!?12/22 01:21
我是这样说没错啊,版主你是男的吧,你当过兵吧,你保家卫国过吧,你有18%吗??
真浪费我时间耶
※ 编辑: jiniba 来自: 61.31.132.136 (12/22 01:22)
10F:→ bonju2:不好意思我还没当过兵 不过你那句话绝对不是那个意思12/22 01:23
11F:→ bonju2:如您还要硬凹 那我只好先判决了 如有不服就上诉吧12/22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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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36.204
※ 编辑: jiniba 来自: 61.31.136.204 (12/30 09:51)
※ 编辑: jiniba 来自: 61.31.136.204 (12/30 10:01)
12F:推 silpheed:bonju2至今不敢回应他包庇linhsiuwei脏话112.105.145.178 12/30 12:52
13F:→ silpheed:辱骂无辜学生丑闻 到底有没有种 要不要脸112.105.145.178 12/30 12:54
14F:推 silpheed:造谣条款就是拿来欺压泛绿言论的工具 再112.105.145.178 12/30 12:57
15F:→ silpheed:度证明 哪个蓝教徒被判造谣有罪过的112.105.145.178 12/30 12:59
16F:推 GeminiMan:请附上板务沟通信件纪录。 114.41.58.88 01/12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