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S (大家要乖啦)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e: [申诉] biker版主 设劣文
时间Fri May 21 17:45:27 2010
根据板规
│ 2. 请新手提问之前,无论是要发问何种问题, │
│ 请务必先阅读的 2.[新手区]→10.[新手必看!!月经题集锦]。│
│ 违反此点必设劣文。 │
│ 若看完仍不能解决问题,请注明已看过,并列出疑问之处。 │
而发文者的文章中的确没有标明已看过
每个看板都会有新手
但是把板规看清楚也是板友要做的事
如果使用者在发文前真的有看过
也确定找不到相关的东西
不管是真的没有 还是只是没找到 还是定义不同 都一样
规定就是规定 都要注明已经看过
至少板主可以判断你已经认真看过了
还是找不到的话就可以谅解
站在版主立场
今天来了一篇文章是查就有的
照规矩来就是劣文
如果你对定义有疑问 或是找不到
何不照板规规定的 注明你找不到相关的文章?
至少板主可以帮你解答冷车还是熄火的用辞问题
板规规定较严
板主也全然从严处置 并没有错
要不要网开一面给新手或是没注明的人
都是看板主愿不愿意给弹性
因此本案维持板主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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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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