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S (大家要乖啦)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e: [申诉] 不当水桶
时间Mon Mar 19 23:07:44 2007
[判决]
根据外拍版版规
6.本板以分享、交换情报心得、联谊为主,发言请注意言论上的礼貌,
不雅文字、人身攻击、挑衅经提醒仍如故者水桶三十天奉送。
利用multi-ID恶意闹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超过3板面之cross-post,迳行删文。
7.个人私德问题、与本版主旨无关者,请勿於版面讨论,该类文章板主将直接删文。
未经证实之言论,请勿贴文,以免触法。
板主判定该篇文章
1. 有引战的潜力
既然有引战潜力 表示该文章内容具有挑衅意味
不一定是针对特定人物
2. 并且与私德的讨论有关
一篇文章不一定要指名道姓讲清楚说明白才能判断是否违反规定
若版主的判断认为该文章达到该砍除的标准
则组方尊重版主判断
但若附加水桶部份
根据版规 若有挑衅情结者
须经提醒之後如故者才施予水桶处罚
申诉者是申请 [不当水桶] 部分
而板主并未提出当时有先行提醒的作法
因此直接浸水桶部份判定是过当的
若版主有先行提醒之证据请补上提出
若无此动作则应解除水桶处分
虽然PTT并没有规定什麽情况下才可以浸水桶
板主的权力也是有弹性的
认为有问题的文章可以砍除
认为闹版的使用者可以浸水桶
不一定都要一一立下版规才能进行处置
但是既然外拍版版规都有此一规范了
板主在处理程序上应遵循所定下的规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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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4.151.157
1F:推 skyjolin:提醒文章/推文无被份 已解除水桶 感谢判决 03/20 09:28
2F:嘘 piolla:根本就没提醒还说没备份 03/24 21:55
3F:嘘 ohoho: 08/21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