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ro2 (智商超过100再来跟我玩~~)
看板L_PTTAvenue
标题□ [申诉] RIPE_gender版主无故删文~申诉理由(简版)
时间Tue May 8 02:40:07 2007
为了群组长阅案方便
以下节录本人申诉之理由
案由
本人Hiro於4月20日发文一篇(见本版119)於熟版
文中述及友人某 A (代码,未指明) 沉溺天堂电玩,不思长进,请求版友提供建议
本文在熟版上半月未被删除 (4/20-5/5)
然而,在本人於5月5日发文(见本版118)於熟版
叙述前文之友人 A 找本人参与熟版连署後(按:熟版连署一公开事件)
据版主Absony指出有某 B (代码,未指明)自称为就是找本人连署之人
(实际上熟版开版为公开之资讯,找本人连署者众,不知版主所言何人)
1F:推 absony:当事人说是他找你的 确实他也有找过你来连署꜠ 05/06 14:46
(见本版128中推文)
向版主投诉本人有譭谤之嫌
版主在「未经私下或公开徵询本人意见之下」
迳自相信当事人片面之词
2F:推 anethna:我们版主对於各版友们所说的话,都会保持着相信的态度为先 05/06 12:57
3F:推 anethna:如果,被检举者不服,可以上诉到站方,到时请双方两造出面 05/06 12:58
4F:推 anethna:对质,到时候由站方来处理。我们版主会遵守站方之判决。 05/06 12:59
(见本版128中推文)
坚信某 B 即为本人所说是 某 A
并於熟版上公示本人
「散播不实谣言、恶意中伤他人」(见本版122)
而完全忽视判决文中提及
「关於hiro2文中所述该当事人(未经同意)之个人资讯与事实不符」(见本版122)
即某 B 很可能不是本人文中所提及朋友 A 之事实
在未有明确事、物证下即恶意中伤本人
更要求被告(本人)提出说明证明自己无罪,否则水桶二周
本人对此一判决之偏颇十分不以为然
谨此提出申诉
Hiro
--
孤独不是天生的,是当爱上一个人之後才学会的
http://spaces.msn.com/members/hirocomics/
爱上孤独的电影杂论
有空
来坐坐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8.255.24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