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orz (我是 Orz )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 [申诉] Examination版主P55555之水桶处置
时间Fri May 1 23:15:05 2015
※ [本文转录自 imorz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标题: Re: 有关国考版违规
时间: Fri May 1 20:43:16 2015
由於本人要出门了,没时间一一回复等你想通,
1.删除文章为警告的意思叫做「违规情节不重大,删除文章为板主警告违规」。
违规者应有所警惕,不应再犯。
2.该板规之意涵未规定「违规者首次必须警告後,始能水桶」。
3.最後,如果一开始来信诚心与本人说明「非属故意删除,望板务体谅等语」,
本人可援引板规,直接解除水桶。
4.然贵端徒言争执,未能对本身违规之情况有所悔悟,本人甚为遗憾。
※ 引述《imorz (我是 Orz )》之铭言:
: 我警告我自己啥?
: 罚则上面就写,删除文章为警告,当然是你版主警告我们,
: 不然我还可以自己水桶自己喔= =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 你自己删除文章,自己有办法警告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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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imorz (61.224.93.153), 05/01/2015 23: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