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0943 (.)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诉]salary 版主midamaiya
时间Sat Sep 15 00:29:41 2007
※ 引述《eatmyshit (youdeserveit)》之铭言:
: ※ 引述《abc61061 (劳碌奔波)》之铭言:
: : 请将申诉信件转录至本板,作为已申诉之证据。
: 他水桶我是事实,他未回信也是事实
: 我看不出要我转录信件的意义
: 你说说看
我是觉得小组长可以请midamaiya出来答辩了
这样不是更有效率吗?
反正midamaiya也是这个版的常客
而且我前面申诉OrcaLee
小组长也没叫我贴信件内容
为什麽要求使用者eatmyshit一定要贴?
假如已经和解
何必还来此版申诉呢?
我是建议小组长
不然你乾脆订一条规定
要求申诉者都要贴寄给版主的申诉信件好了
※ 编辑: pk0943 来自: 210.192.213.240 (09/15 00:38)
1F:推 midamaiya:喔!阅! 09/15 00:38
2F:→ pk0943:请问midamaiya,使用者eatmyshit到底有没有寄申诉信给你? 09/15 00:42
3F:推 midamaiya:你是组长?何时上任阿? 09/15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