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看板L_LifeJob
标题[申诉] Soft_Job版版主失职
时间Fri Apr 17 06:52:53 2015
申诉人:pttworld
被申诉人:TonyQ
看板板名:Soft_Job
判决内容:
#1LBWUXvq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AID) 或路径。
申诉诉求:
请组务依照适用罚则处罚版主
(我无经验此等行为多严重,或若有罚则组务会怎麽罚)
申诉理由:
1.版主不应该公开讨论何条版规可以处罚特定版友
判决内容为水桶公告。
版主TonyQ在Soft_Job版上之版众讨论建议版规文中(
#1LBJsQMU),
推文公开鼓励因某特定版友已触犯版规,如版规不够用,发起人可继续发起。
争议点在版规不够用之言论及其鼓励部分版众发起建议版规处罚特定版友。
任何能在Soft_Job版行使完整权利的ptt bbs使用者,皆可视为Soft_Job版版友。
并不存在Soft_Job版部分版友推文建议可以影响甚或左右
该版版主对於版友违反何版规之判断。
此讨论是以推文公开形式,结论是版规9或11可以进行处罚,
版主行使版规9处罚在(
#1LBWUXvq)
在(
#1LBJsQMU)文该推文时间点TonyQ不应该以版主身分与版友讨论要用何版规处罚。
在PTT BBS,身为版主和版众身分没有规定不能只用同一ID,
但既拥有版主权利自己就应清楚何时该扮演版主角色,何时可以用版众身分讨论文章。
我可以确定要用何条版规处罚特定版友这事不可以"公开"在版面上与版友讨论,
并且在讨论後依据其结论进行动作。
TonyQ版主已违反本站PTT BBS之版主权力规范文第(3)点,不可集众之规定。
2.版主引用版规处罚其证据不是有效文章
版主已於回信信件内表明证据来自资源回收桶。
我主张资源回收桶之文章不能视为有效文章,
既不为有效文章自然不应为该版版规行使所依据的证据。
3.对於判决公告之依据本人提出疑问进行沟通,该版版主已於4/16回信无义务回应
TonyQ版主对於本人所提出之判决依据疑问表明无义务回应。
只认同可以对该判决内容进行回应。
意思版主不认为判决本身有瑕疵,不愿意对其行使版规处罚行为进行沟通程序。
属於组务进版画面之(2)沟通未果。
而原72小时未回应期限因版主关闭沟通大门使期限提前结束。
本人於此刻即进行申诉。
根据1. 2. 3.请组务受理申诉,并公开进行判决。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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