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iseb (hi)
看板L_LifeInfo
标题Re: [申诉] home-sale板板主HAIWEI滥权封杀板友发言
时间Sat Jan 26 10:24:15 2013
※ 引述《HAIWEI (维)》之铭言:
: 判决理由及所参阅公告内容已於投诉文章中写明
: 故此点不再重复叙述
: ※ 引述《hariseb (hi)》之铭言:
: : 补充:
: : 1.我认为该公告禁止文林苑的讨论已限缩了言论自由。
: 此公告基於板友投诉
: 投诉人妨害他们阅读板面资讯
: 且大量张贴无意义消息
: 兹将当时投诉人张贴文章项目张贴於 附件1
: 故基於大部分板友权益
: 限缩一部分张贴权限
: 且并不是完全禁止
: 我认为这并不超出版主裁量权以外
: 且由公告文之推文可知
: 投诉人之行为已经引起版友反感
: 故未免事端扩大
: 限制发文内容是可行且合理之手段之一
公告之推文底下的板友
在之前的相关文章中亦有不少板友参与讨论
但有部分板友与本人看法不同
明显是基於辩论不过而有反感 藉以投诉手段打压异己言论
板主所谓"大量张贴无意义消息"又是如何认定?
所谓"大量"是多少? 当事件最新情况的时候 讨论比较热络本来就很正常
所谓"无意义"的消息又为何? 至少比闲聊文有意义多了
甚至内容有许多板友间来往辩论的过程 那怎麽会没意义?
有没有意义应该从个别的文章内容去判断吧
所谓"事端扩大"又是怎麽个扩大法?
整个讨论的过程之中 又没有对任何板友人身攻击 是能扩大什麽?
: : 2.之後板主又限缩解释了公告内的文义,而且该公告内
: : 文本身就多处语意不明。举例来说:
: : "未来除非有重大消息(例如王家确定被排除 或是确定施工等)"
: : 但重大的标准为何?若只限定特定情况才算重大,那麽为何用
: : "例如...、...等"这种类推且不确定式的语法?何不直接限定?
: : 再来是"多次被删文者再犯依板规闹板论",其中"多次"标准?
: 语意不明之处
: 投诉人在第一次被劣退时并无提出
我再截录一下 我第一次被劣的反应
"有没有那麽无聊呀 贴个新闻也要劣"
"反正规则也是由你订立、由你解释、由你执行...没错吧"
"这样就给劣退 是否合乎比例原则? 毕竟我不是闹板"
: 可知其一开始并不认为有语意不清情事
: 何以此次提出?
反正该公告的语意不清就是一个事实
板主不须要管我是什麽提出的吧? 我当时因为这样被劣退 已傻掉了可以吗
而且甚至我当时连怎麽投诉也不清楚 是第二次听板主的建议才申诉的
(请看一下我第一篇申诉文 我连一开始申诉都PO错地方)
再回想一下 板主在第一次劣退後对我的最後回信内容是什麽?
"哈" 没错 只有一个字"哈"
我写了一大串的质疑与不满 你就回一个字"哈"
请问板主是在"哈"什麽? 有任何具体的"意义"吗?
: 且如有认为语意不清情事
: 应於发文前询问
: 而非发文後违规再来以此为抗议项目
法有问题 通常就是在执行适用的时候才会发现问题点
还要发文前询问喔? 那发文还要先经过板主审查吗?
这样子还说没有打压言论自由?
: 本人"多次"标准一向为"3次"以上
: 且在删文时会於删文标题注记
删文标题注记? 那不是很快就不见了吗
而且也没给原PO删文内容的备份 对吧?
那几次可能都只有板主自己在数的吧
: 再
: 公告为8/1发出
: 而发出後投诉人即无相关文章(无论为未发出文章或已被本人删除)
: 而第一次劣退为12月
: 中间有约3~4个月的时间 由时间点上可推估投诉人已可相当了解公告文内容
所以板主是在推估我的主观罗? 我要不要发文是我的事
我没有发文 不代表我认为你的公告就是没问题
就我的了解该公告就是打压言论的错误立法
: 且投诉人业已因相同原因被劣退一次
: 此投诉为第二次被劣退
: 故可确信投诉人已知会被劣退而故犯
讲实话 我真的不知会被劣退耶
你的公告标题"[公告] 关於士林王家都更案停止讨论"
而我PO的是王家以外的住户目前在寻求自救的情况
我认为那是有在参与房市买卖的人都可以知道的发展
所以被劣退就像踩到地雷一样 很意外
更何况 我很久没在那发文了
不过追根究底还是该公告本身就有问题
: 此项以闹版判决我认为并无不妥
: : 3.延续前项,第二次劣退和第一次劣退之间,我并不记得有贴
: : 过其他相关文林苑文章,若有的话请板主举证。若没有的话,
: : 第二次的劣退等於是把我之前的发文又重复评价,实不合理。
: 解释如上
所以第一次劣和第二次劣之间,并无所谓"多次"的标准罗?
因为板主似乎举证不出来嘛..
那就真的把之前的发文重复评价了 也违反一般处罚的原则
也难怪 那公告本身就有问题 适用上当然更看不到原则
: : 4.文林苑事件的讨论与板旨之间并无矛盾,反而是息息相关,
: : 我在之前的申诉理由中已说明。再者,我的发文并没有洗板
: : 或其他扰乱板面的情况,何以板主能以一己之见视为闹板?
: : 板主却又允许自己发闲聊文,那是否有失公允呢?详见以下
: : (文章代码(AID): #1GLkQl5Q (home-sale) [ptt.cc] [问题] 板主买屋有打折吗?? │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home-sale/M.1347872431.A.15A.html │
: : │ 这一篇文章值 6 Ptt币
: 版主亦为板友一员
: 板规并无规定版主不能发闲聊文
板规有无规定对你又不重要 因为板主可以改可以发公告
但是宽以律己 严以待人(例如我) 这样好吗?
: 且本人最近有买房打算
: 以此询问板友并无不妥
该文的时间: Mon Sep 17 17:00:27 2012
去年九月的闲聊 你认为是最近? 也可以啦 这不重要
因为如果板主不要打压别人的言论自由 那别人也不会管你怎麽闲聊
但重点是不要有因人而异的标准
: : 5.综上所述,板主禁止文林苑讨论的公告已妨害最基本的言论自由,应视为无效
: : 并撤除,并将所有基於此公告所对板友作出的处罚予以撤销。并将修正结果公
: : 告,让大家知道板旨、板规已有变动,恢复应有的言论自由风气。
: 言论自由并不能以妨碍其他人阅读为原则
: 已有许多板友投诉检举人之行为
: 开放此一言论只会造成版面混乱
: 请小组长评断
所谓的许多板友大概几根手指头数得出来吧
之前也是参与讨论 论不过就检举
妨碍阅读? 所以现在不是无关板旨了?
那之後久久PO一篇还被劣退 PO那麽一篇也妨碍阅读?
你要嘛就规定 同一个人同一标题或同类文章 一天能PO的上限量
而不是限定某个议题 甚至针对某个ID 这样的公告根本失去正当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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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1.1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