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cketsun ()
看板L_HappyLivin
标题[申诉] stationery板板主违反组务公告
时间Thu Nov 14 16:24:18 2013
小组长您好,
我想要申诉文具板板主多次违反组务公告
#1IVrOpmm (L_HappyLivin)、
#1IVrjQj-
(L_HappyLivin)、
#1IWrAOPL (L_HappyLivin),拒不处理板务之行为。其违反本站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之情节为:
组务之第二次判决主文已明确表示:
请版主见本文後立即依
(AID):
#1IVrOpmm(L_HappyLivin) [ptt.cc] [公告] qqpiggy 申诉案;
(AID):
#1IVrjQj-(L_HappyLivin) [ptt.cc] [公告] Pocketsun申诉案判决办理。
惟文具板板主於同日晚间6时(11/13/2013 18:55:51 Wed)上站後,未即依组务公告
处理相关板务,包括:重为判决、解除锁文、处理自身违反板规之检举;但於同日
晚间9时许(Wed Nov 13 21:06:30 2013)於组务板以「tagodbless的偏颇心得言论
,当然是在这样的容许范围」及「『轻视特定业界工作者』、『笑看该人以後若成
为大法官会让我很害怕』等为个人行为,板务管不到」云云为自己的不当判决辩驳
;及致同日晚间9时44分尚於推文中与板友论辩。依文具板板主过去撰写公告所费
时间推估(如该板11/3之公告
#1ITItgID (stationery)发文时间为0时52分,而自1
时14分起已有板友开始於该公告下推文),其约莫二十分锺左右(至迟约半小时)即
可重为判决;解除锁文更是一、二分钟即可完成之事。其以考试为由,拒绝调整先
前之违误判决,若非无能视事,则为推诿之词。
按本站「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五、规定:「(1)有不良情节者,初次以警告并限期
自动修正。(2) 若期限内未自动修正者,得以废板主,看板由小组长或站长接管」
。文具板板主於11/10小组长初次公告後,迄今已有五日,其始终拒绝依组方判决
修正不当之判决;至11/13组方二次公告文具板板主应立即重为适法裁判後,仍想
方设法予以回避;其上站後,不但未立即调整其先前有违误之板务处理(含:不当
判决、恣意锁文、怠於处理对自己违失之检举),反到多方推托,甚至表明:「组
务要我立即处理,但我实在不知道要处理什麽」(见
#1IXHH_4P (L_HappyLivin))
,实属有不良情节;且其未在组方所定期限内(立即)修正,组方应依前称规范五
、(2)处理,亦即文具板板主不适任,应由小组长接管文具板以为适当处置;或至
轻依前称规范五、(1)给予警告乙次之处分。
最後,文具板板主能否做出合理的後续处理,令人深表怀疑,就此部分恳请小组长
再予斟酌。其不仅如前述,怠於处理与自己意见相反之板务,更以两面手法面对板
友与小组。在给原文作者之信件中,板主表示:「所以你肯定会被连带处分」(见
#1IWtjrJZ (L_HappyLivin)),在与本人的往来信件中更表示:「我对於诽谤有相
当熟读之见解,此行为(指chiangks)的确涉及诽谤,只差证据力强度罢了。看来是
您的认知,比朴素还天真了」(见附14,此处板主不仅对於诽谤之构成要件及相关
实务见解全无认识,甚至连证据、证据力、证明能力三者也不知区分);然而其於
面对小组长时却称:「事後我认为c板友虽不断有引战之嫌(扭曲他人用意),但
仍在可接受范围且事後也认自己的确有误解他人之处并道歉,不到需以板规处分的
地步,故不处分」(见
#1IWtbO9M (L_HappyLivin))。试问,板友/组方该相信哪一
个说法?其甚至还在提不出证据的情况下,於组务板暗指板友扯谎。如此荒唐扭曲
之治板手法,实非常人所能忍。本次相关争议还请小组长依本站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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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7.12.121.60
※ 编辑: Pocketsun 来自: 77.12.121.60 (11/16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