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cy925 (南西儿)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房屋分别共有,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时间Wed Nov 26 23:01:25 2025
各位好
我和妈妈及弟弟分别共有一间房子(继承取得)
每人各1/3所有权
弟弟跟妈妈想要卖掉房子
於是找房仲出售
我本人不住在那里(我有自己的房子)
只偶尔回去住个一天两天
但由於房仲开始带看房屋
且未告知带看时间,造成现在我回去时都深怕有房仲突然带人闯入,简单说,就是我认为已
影响我的使用权权益
但针对这个部分
我不确定我有任何可主张自己权益的地方吗?
例如:侵权之类
这间房子房屋税、地价税(还不是自住税率)
我都没少缴…
但却连进去都不能安心…
这让我觉得实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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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7.54.244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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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ndlesschaos: 1.继承所得是公同共有不是分别共有11/26 23:24
2F:→ endlesschaos: 2.比起诉诸法律 和令堂及令弟讨论房仲适合带人参观11/26 23:25
3F:→ endlesschaos: 的时间既省成本又有效率11/26 23:25
4F:→ endlesschaos: 3.依据土地法34-1第5项准用第4项 你可以花钱把其他11/26 23:29
5F:→ endlesschaos: 2/3买下来 买下来之後没有你允许谁都不能进来11/26 23:29
6F:→ leptoneta: 应该登记了吧 是分别共有没错11/26 23:45
7F:→ leptoneta: 和家人房仲沟通看屋时间比较实际11/26 23:46
8F:→ leptoneta: 不然家人也有使用权 凭什麽被你限制11/26 23:47
我们无法协商,如果可以协商,我也不需要来法律版。
房屋确定是分别共有,由我本人拿法院判决书去地政做共有型态变更,所以我很确定目前每
人所有权是各1/3。
我应该没有写要限制他们不能怎样吧?
我只是要求取得属於自己合理的权益,这是有什麽文字理解上的问题吗?
※ 编辑: nancy925 (223.137.54.244 台湾), 11/26/2025 23:57:17
9F:→ maniaque: 别紧张,你有1/3 ,人家有 2/3 ,你有权益,他们也有权益,ok11/27 04:34
10F:→ maniaque: 你用你的偶尔回去,去阻却别人合法权益行使?11/27 04:35
11F:→ maniaque: 符合比例原则吗???11/27 04:35
12F:→ maniaque: 你可以把电话交给仲介啊,跟仲介讲若要带看前记得通知11/27 04:35
13F:→ maniaque: 与其在这边贴文,不如去把钱传一传,反正若接盘侠找到了11/27 04:36
14F:→ maniaque: 依法得通知你买卖及价位,函询你是否期限内行使优先承买11/27 04:37
15F:→ maniaque: 反正你都会走法院告兄弟姊妹了,优买这点应该 也很清楚11/27 04:38
不好意思,不是我告他们,是他们告我。
16F:→ maniaque: 若你本身台面上不反对出售,却又用手段在阻碍出售11/27 04:41
17F:→ maniaque: 那你应该来跟大家说明为何你会这样做吧11/27 04:41
18F:→ maniaque: 你都知道要卖了,对吧11/27 04:42
19F:→ maniaque: 还是希望换成妈妈弟弟换他们把你告上法庭裁判变价分割??11/27 04:43
这里还真是一个不问青红皂白就自己帮别人写答案的地方。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告过他们
要遗产的是他们,这对母子用各种恶心的方式要钱,这是我爸爸的房子,我要不要卖轮不到
别人替我决定
我要的只是合理的权益
20F:→ maniaque: 虽然走土34-1找仲介卖了,没必要走法院变价分割,效果一样11/27 04:44
21F:推 KKyosuke: 你合理的权益就是分钱?11/27 07:38
※ 编辑: nancy925 (223.136.250.79 台湾), 11/27/2025 08:20:59
※ 编辑: nancy925 (223.136.250.79 台湾), 11/27/2025 08:26:44
22F:→ CCWck: 法律处理不了情感问题11/27 08:38
23F:→ CCWck: 你如果没能力买下来另外2/3的持分,就只能让房子卖掉领1/311/27 08:42
24F:→ CCWck: 的价金11/27 08:42
25F:→ maniaque: 我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其他乡民也写得很清楚了11/27 09:47
26F:→ maniaque: 要嘛你就届时启动优先承买权,把其余的2/3 买下来11/27 09:48
27F:推 saccharomyce: 都已经被告了 那就是上法院看要怎麽分割11/27 10:04
28F:→ saccharomyce: 要就拿钱买持分 不然就卖掉分钱11/27 10:05
29F:→ saccharomyce: 你只有1/3持分 没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 什麽都不行11/27 10:06
我没有要卖房子
法院也没有拍卖我的房子
上面有说
他们是委托房屋仲介出售
拜托请看原文好吗?
我要的只是房屋持有者合理的使用权益
30F:→ tomsawyer: 没救 你就只有1/3 要怎麽搞11/27 12:13
※ 编辑: nancy925 (111.240.204.139 台湾), 11/27/2025 12:48:40
31F:→ leptoneta: 其他共有人委托仲介卖掉 你一样只能拿钱 11/27 12:58
32F:→ leptoneta: 只有1/3而已 谁要理你的意见 11/27 12:58
33F:→ CCWck: 就算其他人只出卖2/3给下家,最後一定还是走变价分割 11/27 14:42
34F:→ maniaque: 楼主,你要是觉得我们讲得有问题,欢迎你印出来,拿去问 11/27 14:55
35F:→ maniaque: 付费律师,看我们说得有没有问题,然後你问要怎样确保权益 11/27 14:55
36F:→ maniaque: 我个人相信律师也会告诉你,跟我们讲得差不多的答案 11/27 14:56
37F:→ maniaque: 没有人有义务管你㑑合理使用权益 11/27 14:56
38F:→ maniaque: 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去准备筹钱,通知你时,你主张买下来 11/27 14:57
39F:→ maniaque: 大家都跟你讲,法条土34-1就在那,去看一下,好吗??? 11/27 14:58
40F:→ maniaque: 诉讼变价分割是後路,在符合土34-1时,直接走34-1有效率 11/27 14:59
41F:→ maniaque: 要是反过来,你要卖,但其他两人不卖,那你只能卖你的持分 11/27 15:00
42F:→ maniaque: 占比超过土34-1门槛,就可以卖整笔土地,书面通知你优买 11/27 15:01
43F:→ maniaque: 未在期限表意,就卖掉然後提存比例金额到法院去 11/27 15:01
44F:→ maniaque: 要是你想卖,但买家要买整块,那就是走变价分割,整块变现 11/27 15:02
45F:→ maniaque: 小博大就是变价分割,大的就直接走土34-1 11/27 15:03
46F:→ maniaque: 不用在那边一直纠结 "合理的使用权益",去找河狸吧 11/27 15:08
47F:推 KKyosuke: 问题是他们请仲介来看屋也是他们合理的使用权益呢 11/27 15:10
48F:→ KKyosuke: 你的合理的使用权益无法排除她们合理的使用权益的 11/27 15:11
49F:→ CCWck: 我国法律其实是鼓励分别共有变成一人单独所有的,所以你最 11/27 17:01
50F:→ CCWck: 好的方式就是自己买下来 11/27 17:01
51F:推 apple94: 笑死,自己都说偶尔才回去住1-2天,其他共有人是能故意要 11/28 02:03
52F:→ apple94: 仲介挑那天带人去看房吗? 11/28 02:03
53F:→ sagarain: 谈最好 谈不成你当然能主张 但他们大概会提出 11/30 16:25
54F:→ sagarain: 土地法 11/30 16:26
55F:推 WindT: 准备钱或找到金主,你的权利就是被贱卖时行使承买权,或者 12/02 09:11
56F:→ WindT: 等领钱 12/02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