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ulephant (毛毛象)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租屋已签约 但在审阅期内 可任意解约吗
时间Sat Apr 12 23:23:26 2025
是这样的,我亲戚要租一个房子觉得喜欢,已与包租代管公司签约(4/11)
包租代管公司提供三天审阅期,但契约已成立,生效日(即交付房屋可入住日)是4/15
也就是压未来日期,现在先签约的做法 (4/11双方签名,设定4/15为入住日)
我亲戚已经给付两个月押金、第一个月租金
但今天(4/12)他就觉得不好,不要租了,那既然还在审阅期内,可以任意解约拿回全部钱吗
现在这个契约已成立但还在审阅期的状况,两造法律地位很模糊的感觉
感谢各位法律界大大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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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zoulephant (223.137.253.26 台湾), 04/12/2025 23:27:10
1F:推 KKyosuke: 一点都不模糊啊 审阅期就是可以无条件解约的期限 04/12 23:45
2F:→ KKyosuke: 这公司很正派啊 烂一点的公司就想办法要消费者抛弃审阅 04/12 23:46
3F:→ zoulephant: 可是审阅期不是在双方还没签下去的时候用的吗 04/12 23:46
4F:→ KKyosuke: 期或是伪造日期(例如在合约上打已经在4/3给消费者看过合 04/12 23:47
5F:→ KKyosuke: 约之类的) 04/12 23:47
6F:→ KKyosuke: 事实上应该要在签约前给他看合约内容啊 04/12 23:48
7F:→ KKyosuke: 但很明显公司没给 还愿意承认这件事已经算很公正了 04/12 23:48
8F:推 maniaque: 上法院就知道反悔的代价啦~~~~~ 04/13 00:18
9F:→ maniaque: 简单讲,承租方主动放弃审阅,而非出租方逼承租方放弃 04/13 00:19
10F:→ maniaque: 那法院会倾向对出租方的有利见解 04/13 00:20
11F:→ maniaque: 而非一昧让承租方一会跳进来,一会跳出去,一会跳进来 04/13 00:20
12F:→ maniaque: 至於就算最後可以解,要赔多少违约金就看最终判决啦 04/13 00:22
13F:→ maniaque: (假若出租方据以求偿的话) 04/13 00:22
14F:→ maniaque: 像这个案子,都直接先清费用了(两个月押金+1个月租金) 04/13 00:24
15F:→ maniaque: 那你跟法官讲你没审阅? 窝哩勒~~~~~ 04/13 00:24
16F:→ maniaque: 直接拿钱砸对造,就不知道是谁逼谁,对吧?? 04/13 00:25
17F:→ maniaque: 诚信原则总该知道吧,信赖保护原则总该知道吧 04/13 00:26
18F:→ iscu: 审阅期可以放弃 04/13 01:00
19F:推 KKyosuke: 嗯? 他没放弃啊 我只是举例可以放弃 04/13 07:27
20F:→ KKyosuke: 付订金没审阅最终被判契约无效的case太多了 04/13 07:29
21F:→ KKyosuke: 访问贩卖啦 展场贩卖啦 网购都有七天犹豫期了... 04/13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