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dbob (狗腿)
看板LAW
标题警局函文管委会住户资料是否有效力
时间Fri Dec 20 16:04:25 2024
小弟是管委会委员之一
物业收到警局函文要求某住户姓名跟联络资料
但是物业说不是法院函文所以不能给
想要请问一下,警局函文的效力有多大?
函文说依照刑事诉讼法229跟230条
是A住户有刑事相关案件
函文是要求B住户的资料(是否可当证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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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人家警方敢打公文,敢跟你注明法源依据,你说呢??? 12/20 16:31
2F:→ maniaque: 你的问题应该回归到个人资料保护法去看才对 12/20 16:32
3F:→ maniaque: 看一下15~17条,至於不给也没罚则吧.... 12/20 16:37
4F:→ nedbob: 後来决定先询问住户意愿再做处理,谢谢~ 12/20 16:46
5F:→ nedbob: 後来物业去询问法务後,说可以给资料,没有个资法问题 12/20 20:36
6F:推 KKyosuke: 哪个天兵物业敢不给政府机关资料 12/20 22:48
7F:推 saur176: 这种事情就请b住户自己去联络承办警察,大概也不用给资 12/21 08:21
8F:→ saur176: 料了 12/21 08:21
9F:推 maniaque: 把公文转交给b,让他自己决定要不要协助,反正公文有承办 12/21 10:39
10F:推 endlesschaos: 不给且该资料真的不可或缺的话 就等哪天检察官拿搜 12/21 23:09
11F:→ endlesschaos: 索票啊 所以不给当下不会怎样 但不建议这麽做就是 12/21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