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eccoo (eeccoo)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透过行政诉讼要求消防局重新选址
时间Wed Jun 5 15:09:36 2024
大家好
我是海新市镇的新居民
因为近期得知市政府於一处原始林的公园(简称公七)移除部分改建警消共构大楼
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1. 因为都市计画规划机关用地应该是政府当初就需要规划与评估,
是否当初规划有疏失,所以才在现在拿一个原始林的公园下手。
(题外话, 因为该公园刚好也在轻轨站旁,消防车一出来
是无法左转-因为前方直接是轻轨站,这样的选址让人摸不着头绪)
2. 是否有机会走行政诉讼以都市计画缺失,且目前选址的正当性重新审视
让政府可以重新寻找适合的场址
(题外话,目前有很多文教与少部分机关用地,文教用地文小文中目前各有3~4处)
3. 一般民众有机会自己处理行政诉讼?还是一定要找律师,因为看到有条文写
行政诉讼法第49条之1第1项强制律师代理事件,以这案子是否属於强制律师代理事件
自己是环境背景出生,虽然目前没有从事相关工作,但是看到那片公园平常有老鹰
有鸟类栖息,有很丰富的生态,觉得很可惜,目前已经有部分人酝酿要去陈情,不过
在思考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让市政府停止这样的决策。
以上感谢各位看完,如果方便建议,这边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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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基本上当事人就不适格了… 06/05 15:39
2F:→ tomsawyer: 没救 很关心建议找民代立委 06/05 15:51
3F:→ eeccoo: 如果这样谁会是当事人?居民不能算是当事人? 06/05 15:51
4F:→ stevenchiang: 市政府要处理自己的地不需要经过你同意 06/05 16:06
5F:→ stevenchiang: 有意见的话找议员立委或自组团体上街抗议 06/05 16:07
6F:→ eeccoo: 了解,看来只能走原本的抗议方案,感谢。 06/05 16:18
7F:推 liandchou: 不知道找环境法律人有没有帮助,你可以试试看 06/05 16:52
8F:推 debaucher: 可能可以先看这建设有没有环评 06/06 16:22
9F:→ debaucher: 没有或是审过了的话找环团诉请公益诉讼之行政诉讼? 06/06 16:22
10F:推 techup: 另一种处理方式是花钱把地买下来,这样就可阻止开发。 06/06 22:16
11F:→ eeccoo: 感谢大家的建议,我们找看看环境相关团体看看,感谢。 06/07 07:22
12F:→ ikariamman: 行政诉讼都是强制律师代理喔 06/08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