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everler (ler)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家人房贷遇到设定债权问题
时间Sun Mar 17 08:23:14 2024
家中欲将自家房产做房贷,但是遇到了连银行员都没遇过的问题...想询问是否有类似经验的版友能分享方法解决
要贷款的房子是民国70年初购置的透天,当时是全款无贷款的情况下购入的,因今年有资金需求要藉由房贷来补足资金缺口,挑了几家银行审核条件後,已与银行签约对保要进行抵押设定的环节,银行通知了我方这笔不动产有第一债权主。
通知当下我去了地政事务所询问,以及根据银行端提供的第一债权主为一家民营公司,是在民国68年左右时与前屋主(非我方家人)做20年债权抵押;地政事务所人员说明要有“债务清偿证明“或是”债权方提供已无债务相关文件”才可以办理涂销让银行端去做第一债权设定。若是以上两样文件都无法取得,则要打官司处理。
但地政给予的条件中:
1.因为前屋主已过世,想向对方询问当时的清偿证明已不现实
2.现有第一债权的公司认为时间久远以及提供证明很麻烦,沟通至现在已不愿意协助我方。
想询问
1.不走打官司的途径,有无其他方法可以对地政证明以作债权涂销呢?
2.前屋主的债务年限是20年,如今已过了40年有,若是当初债务无清偿,1.当初不可能土地转移,2.若是欠款还债时间一到期我家也应该要被债主通知了。这是我的想法,想问版友们这样的想法是合理的吗?
谢谢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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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tevenchiang: 1.无 2.颇合理,请上法院跟法官说 03/17 09:31
2F:→ stevenchiang: 拿到法院的债权不存在之类的确定判决後给地政涂销 03/17 09:32
3F:→ stevenchiang: 顺带一提房子70年过户时,买卖方跟债权公司有何约定 03/17 09:34
4F:→ stevenchiang: 都是有可能的,另外还债时间到债主要不要通知是他的 03/17 09:34
5F:→ stevenchiang: 权利,不过上法院应该至少有个时效消灭可以打 03/17 09:35
6F:推 KKyosuke: 你就跟对方说 不愿意协助你们就只能提告 这麽久远对方 03/17 09:42
7F:→ KKyosuke: 根本不可能提出债权仍存在的证明 到时候官司输了对方还 03/17 09:42
8F:→ KKyosuke: 得负担六位数的诉讼费 他就会协助了 03/17 09:42
9F:→ foreverler: 对方公司颇大,也是主张叫我告他,但是我们家有时间压 03/17 10:03
10F:→ foreverler: 力.. 03/17 10:03
11F:→ foreverler: 询问了代书说诉讼可能会超过一年以上 03/17 10:04
12F:推 alanct: 也不一定,不动产纠纷起诉後,会先由法院调解,若对方也 03/17 10:24
13F:→ alanct: 知道已无债权,必免麻烦,会同意和解,再拿法院和解笔录去 03/17 10:24
14F:→ alanct: 地政事务所办涂销 03/17 10:24
15F:推 alanct: 省钱的话,也可到乡镇区公所调解,再送法院备查,有相同 03/17 10:29
16F:→ alanct: 效力。 03/17 10:29
17F:→ KKyosuke: 诉讼对方如果抗辩双方争执才会搞几个月 03/17 10:34
18F:→ KKyosuke: 如果对方的意思是要做个判决才能做事的话就很快... 03/17 10:34
19F:→ KKyosuke: 对方要你告他可能就只是要个程序 你要先搞清楚什麽意思 03/17 10:35
20F:推 starfirerex: 只能打官司没有别的更好的方法。 03/21 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