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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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法人代表之侵权责
时间Fri Jun 2 11:59:27 2023
民二十八规定有权代表公司的法人代表执行职务时之侵权责任
。此代表人乃实际代表法人对外行事之人。以我国业界传统常
用的职称,为董事长。此外即董事会当中有权代表法人的董事
。
但是为何又会令总经理为其执行职务所致侵权责任与法人连
带负责? 法人决策乃由董事会做成与下达者,而总经理虽属落
实董事会决策的最高执行长官,亦不能违背董事会决策,为何
会被列属本条所述之法人代表?
另外如医疗法第三十三条一项规定,医院的代表人乃董事会之
董事长。然学说与判决又有令医院院长为医院之代表人而应连带
负责赔偿之主张,认为单就医疗事故而言,因为医院院长就医疗
事务(为其职务范围)代表医疗法人,故应负责。
但院长之地位(或职权范围)有如医疗法人之医疗部门的总经理
,其权限来自董事会授权。记得有判决指出,法院於决定责任归
属时,有主张基於公司分层授权、分层负责的分工原则,不令上
级为已经授权下属的事务负责。如此则前述之状况,依照分层授
权与负责的理论,岂非仅应追究到总经理或院长个人吗? 为何会
进一步要求法人连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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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4.101.8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85678369.A.33D.html
1F:→ KHlawtel: 你的记得有判决指出是GPT掰的还是最高法院 06/02 18:57
最高法院 98 年度台上字第 327 号民事判决
理 由
本件上诉人财团法人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新楼医院(下称新楼医院
)院长自民国九十七年八月一日起变更为丙○○,依该财团法人
董事会章程第十八条规定,院长由董事会推选,综理全院及代表
^^^^^^^^^^^^^^^^^^^^^^^^^^^^^^^
该医院,则关於本件医疗纠纷,丙○○声明承受诉讼,於法即无
^^^^^
不合,合先叙明。
※ 编辑: saltlake (114.24.101.87 台湾), 06/02/2023 20:02:11
2F:→ KKyosuke: ...那是章程规定 不是什麽学说与判决 06/03 08:56
前所以谓学说与判决,乃其出於某校法硕论文,其中引用上开判决,并於
内文论述所以学界有云之语。
该论文该段论述主旨在於,起始引用医疗法第三十三条以叙明医疗机构法
定的代表人乃董事会之董事长。暨而引用上开判决,主张虽其他判决认为院
长并非医院法定代表人,但依实质认定之理念,医院院长就医疗事务有权代
表医疗机构法人。
惟依照目前网友们意见看来,上开判决意旨未有认定医院院长得就医疗事
务代表医疗法人之意。
※ 编辑: saltlake (114.24.92.159 台湾), 06/03/2023 21: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