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zo50 (== 鸦片玫瑰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脸书标记对方结果被告伪造文书
时间Thu Aug 4 10:24:03 2022
前因,因为酸了一个粉专被告,
(确定是私人开设粉专非公务机关)
他认为我标记他,是伪造文书。
https://i.imgur.com/92xTd.jpg
想请问这种事该怎麽准备比较好?
还是根本不会起诉?(我以为不会开侦查庭)
另外我是蛮好奇粉专如果无法与个人或法人有所连结,那麽要如何提出有被生损害呢?
现在笔录做了,得知对方有收到传票,
看起来是我也会去侦查庭一趟,
下面是他之前说过的的东西
https://i.imgur.com/sdgwz.jpg
https://i.imgur.com/IP62I.jpg
笔录大概说了:
1.小妹妹依法走路侧有什麽问题吗」,此留言乃基於本人长期关注行人交通议题,先前於人
行道涂销议题时,与该专页所有人在网路公开页面针对该议题有所争论,最後该专页结论为
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行人依法规定就是走路侧,有截图为据。
2.随後发生一起小孩行走於路侧被车辆撞击导致重伤事件,本人随即於相关讨论区,以脸书
标记功能标示粉专,目的为提醒该粉专先前支持人行道涂销,认为行人依法走於路侧的结论
,是「合法但不安全的」交通设计,与该粉专控诉本人伪造其言论相去甚远。
3.伪造文书成立要件为生损害於公众或个人,本人标记该粉专,所陈述之内容(「小妹妹依
法走在道路外侧有什麽问题吗?」) 乃为新闻纪录事实,亦合乎中华民国现有交通法规,并
无捏造或贬损之意,也无法理解标注该粉专并以此陈述如何对该粉专或个人产生损害(本人
并不认识该粉专管理者)
谢谢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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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7.169.11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59579845.A.04C.html
※ 编辑: enzo50 (42.77.169.117 台湾), 08/04/2022 10:28:31
1F:推 KKyosuke: 不开侦查庭怎麽知道是不是胡说八道 08/04 12:10
2F:→ enzo50: 可由双方笔录判断?我之前有一案是被讼棍告一群人,结果 08/04 12:32
3F:→ enzo50: 没有侦查庭就直接不起诉书寄来了 08/04 12:32
4F:→ cck525: 也是有可能笔录做完检方看过後觉得显然不构成犯罪就不起 08/05 15:39
5F:→ cck525: 诉啊 这跟伪造文书有个什麽毛关系 不理解 08/05 15:39
6F:推 KKyosuke: 对方说要告什麽罪名其实不太重要,告发的只有事实,检方 08/05 18:20
7F:→ KKyosuke: 要自己判断这个事实到底算不算犯罪,算什麽罪名。 08/05 18:20
※ 编辑: enzo50 (175.181.112.87 台湾), 08/11/2022 22: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