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okiwi (isoiwik)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不给证人费
时间Thu Sep 9 17:01:54 2021
如题,以告诉人兼证人身份被传唤到庭(地检署侦查庭),请求证人费,被书记官说证人
是「得」申请证人费,他没有要给。
依法检字第 10704534000 号,告诉人兼证人也是可以请求证人费的。
想请问板上各位专业的法界人士
1.官方可以不用告知证人有车马费可以请领?
2.要求证人费可以被拒绝?
如果是应给我的话,现在书记官就是不给我请领的话,我该怎麽办?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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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sokiwi (223.137.218.130 台湾), 09/09/2021 17:04:28
1F:→ maniaque: 提出给付行政诉讼........判决後地检署就要生经费给你09/10 10:30
谢谢~
2F:→ q135q135: 10:30应该是上班时间了吧 公务人员某m利用上班时间玩pt09/10 10:58
3F:→ q135q135: t似乎不太适当吧09/10 10:58
※ 编辑: isokiwi (114.136.188.195 台湾), 09/10/2021 15: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