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yanoya577 (En_0105)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被有精神疾病的个案打怎麽办
时间Mon Apr 12 15:59:09 2021
如题
小弟我在某日间照顾中心服替代役
上礼拜新进一个个案
他有失智倾向
我在整理他的资料时发现
他有在吃思觉失调症的药
一开始在接洽的时候他人都蛮客气的
也对人满有礼貌
他从进来开始有时会在院区里游走
因为我们日照是属於半开放式的
院区里有设置佛堂
他会跑去那边跪下祈求
稳定时也会在位置上抄写经文
我们都很怕他跑出院区外
因为已经有几次差点跑出去
但都还叫得回来
就在今天 他真的拦不住跑出去了
我跟我的主管都追出去
一路跟着他 怎麽叫他都不理
真的很怕他出什麽意外==
好死不死 我看到他拿出悠游卡
前面又有UBIKE
心想死定了 他可能要骑脚踏车
果不其然 他想要靠卡
我主管手挡在靠卡的地方
阻止他借车
於是他就朝我主管的手捶打
我主管是女生
主管痛到把手缩回去
我就想说换我去阻挡
他就朝我的手捶了大概十几下
整支都发红
https://i.imgur.com/c4eiC20.jpg
我趁机抢走他的悠游卡
我是真的很怕他骑走发生事情...
他就朝我挥拳打在我的手臂上
https://i.imgur.com/8VgUbVt.jpg
我就赶快跑 过程中我都没还手
之後他就继续往前走
我们也都一路跟随
他就说要告我强盗
我就说我才要告你伤害吧
他就叫我去告
後来他老婆就把他接回家了
一直跟我说不好意思
我没想过会在我身上发生这种事
当下真的还满无助的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护理师
还没踏入职场就遇到这种事
说实在还满难过的
请问我该提告嘛?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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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indyevil: 先去验伤 然後附近有监视器可以证明你被他打吗? 04/12 16:03
2F:→ sindyevil: 你主管愿意当证人吗? 任职单位态度呢? 04/12 16:03
3F:→ noyanoya577: 附近是有一间健身房,但我不知到监视器照不照的到, 04/12 16:05
4F:→ noyanoya577: 主管愿意当证人!单位态度也都还不错都满关心的! 04/12 16:05
5F:→ ixdezqdxd: 若他真的有医疗证明具备精神异常状态,且又非重大危险 04/12 16:10
6F:→ ixdezqdxd: 行为,你可以备案与验伤请求民事赔偿,刑事不法当然你 04/12 16:10
7F:→ ixdezqdxd: 也可以告伤害,而是否成立,需要证明他是否病灶发作而 04/12 16:10
8F:→ ixdezqdxd: 有所为 04/12 16:10
9F:推 ixdezqdxd: 向医疗人员致敬,医病之间纠纷非常容易发生,可以多问 04/12 16:14
10F:→ ixdezqdxd: 问学长姐如何预防或降低纠纷发生可能 04/12 16:14
11F:→ maniaque: 都知道是对方是精神病了....... 04/12 16:19
12F:→ maniaque: 要是动不动就告精神病,以後怎办??? 04/12 16:19
13F:→ maniaque: 工作30年,告病患三十年???? 04/12 16:22
14F:→ ixdezqdxd: 为什麽楼上要检讨被害人?每个人都有告诉权利,成不成 04/12 16:57
15F:→ ixdezqdxd: 罪是另外一件事。真的有病而在装疯卖傻也不少,请多体 04/12 16:57
16F:→ ixdezqdxd: 谅医护人员 04/12 16:57
17F:→ maniaque: 挺有趣的.....要告就去告啊.... 04/12 17:43
18F:→ maniaque: 你照顾狮子,然後被狮子咬了,窝哩...是你错还是狮子错? 04/12 17:43
19F:→ maniaque: 你要不要看原PO 文章仔细点呢?? 04/12 17:45
20F:→ maniaque: 假如今天对方是照您讲的这样,那"怕他跑出去干吗??" 04/12 17:45
21F:→ maniaque: 那你要不要看一下原PO整个行为呢??? 04/12 17:46
22F:→ maniaque: 不知道什麽叫做 "强制罪" 吗??? 04/12 17:47
23F:→ maniaque: 两个人(原PO+主管)同时阻止对方去骑车,是不是强制罪??? 04/12 17:47
24F:→ maniaque: 原PO又趁机抢走对方悠游卡? 是不是抢夺罪成立?? 04/12 17:48
25F:推 JustSad: 如果他有思觉失调证明,你提告可能也没用。 04/12 17:48
26F:→ maniaque: 你会在意原PO权益?,那....[你有在意病患的权益] 吗??? 04/12 17:49
27F:→ maniaque: 所以我才说你根本没看清楚 04/12 17:49
28F:→ JustSad: 其次是你的伤,老实说不严重,主要可能是心情比较不爽。 04/12 17:49
29F:→ maniaque: 不知道有个法律名词叫做 [正当防卫]吗??? 04/12 17:49
30F:→ JustSad: 如果是失智的部分,简单说就是对方像小孩一样~直接感受 04/12 17:50
31F:→ maniaque: 你抢我的财产,我打你阻止你的抢夺,是正当防卫,不是吗?? 04/12 17:50
32F:→ JustSad: 他不会去思考你是不是为了他好、怕他危险。 04/12 17:50
33F:→ JustSad: 他只会直接感受你当下的情绪,他只觉得你对他很凶!反抗 04/12 17:52
34F:→ JustSad: 如果你不能像追女生哄女孩一样对待,远离避开他。 04/12 17:52
35F:→ JustSad: 声音太大、口气太凶、大动作阻止他,都会认为是你攻击他 04/12 17:53
36F:→ JustSad: 如果你有仔细观察,是不是方便都会有一些徵兆与脉络。 04/12 17:54
37F:→ JustSad: #是不是发病 04/12 17:54
38F:→ JustSad: 有时候不是失智症,是他故意耍小孩脾气,两者不太一样。 04/12 17:55
39F:→ JustSad: 简单解释的失智症,就是他脑海与心境卡在时光隧道鬼打墙 04/12 17:56
40F:→ noyanoya577: 大家理性讨论!我知道我没有伤很严重XD只是想说未来 04/12 17:56
41F:→ noyanoya577: 会不会再碰到一样的医疗纠纷,这次就当学个经验!他 04/12 17:56
42F:→ noyanoya577: 在我们还没拿走他的卡的时候,就已经有捶手的动作! 04/12 17:56
43F:→ noyanoya577: 一开始没有要拿的意思!我那时候的想法只有阻止他骑 04/12 17:56
44F:→ noyanoya577: 车,因为出事了怎麽办? 也谢谢大家这麽热烈讨论我 04/12 17:56
45F:→ noyanoya577: 的文章!也很谢谢你们的意见! 04/12 17:56
46F:→ JustSad: 不知道原因,他们会锁定身边最照顾他的人当大魔王~ 04/12 17:57
47F:→ JustSad: 说谎硬拗那个人要偷他钱、要伤害他。 04/12 17:58
48F:→ JustSad: 你们遇到的情形,是他犯病类似梦游症~ 04/12 17:59
49F:→ JustSad: 神阻杀神、佛阻灭佛,但那个地方可能只是记忆中的曾经。 04/12 18:00
50F:→ ixdezqdxd: 若该院区对其「无」负有管理照护义务,再来讨论强制抢 04/12 18:11
51F:→ ixdezqdxd: 夺问题,不懂别来乱好吗?照你意思医疗之保安处分不就 04/12 18:11
52F:→ ixdezqdxd: 每个医护都强制罪抢夺罪,真的是有够天才 04/12 18:11
53F:→ ixdezqdxd: 在嘘一下你,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会不会用? 04/12 18:13
54F:→ maniaque: 所以呢??? 04/12 18:40
55F:→ maniaque: 您的结论是 "我抢你绑你可以,你反击我就不行"?? 04/12 18:41
56F:→ maniaque: 就像我前面举例的啊,动物园员工去抓狮子,被狮子咬了 04/12 18:43
57F:→ maniaque: 会去告狮子跟动物园园长吗???? 04/12 18:43
58F:→ maniaque: 不会先做好防护措施,再去执行业务吗??? 04/12 18:44
59F:→ ixdezqdxd: 哇...人跟动物比欸...您知道什麽法益吗?我的结论就是 04/12 18:51
60F:→ ixdezqdxd: 请你别再这板误导视听。 04/12 18:51
61F:→ ixdezqdxd: 要发文就要有建设性,只检讨被害人其心可议 04/12 19:14
62F:推 jjaacky: 原来狮子可以主张所有权跟人身自由 又发现一名法学天才 04/12 20:07
63F:→ rock0807: 你应该跟你们公司法务讨论 告下去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04/12 21:37
64F:推 LaplaceDemon: 我可以跟你说 告了也不会改善你的处境 不会让你未来 04/12 23:36
65F:→ LaplaceDemon: 不会再遇到一样的事 你可以做的就是想想怎样保护 04/12 23:36
66F:→ LaplaceDemon: 自己 04/12 23:36
67F:→ LaplaceDemon: 像是消极阻止然後通知家属 不能接受这样的状况就 04/12 23:37
68F:→ LaplaceDemon: 赶快离职 04/12 23:37
69F:→ LaplaceDemon: 今天因为你是被他打 没有打回去 家属会跟你抱歉 04/12 23:37
70F:→ LaplaceDemon: 哪天你忍不住打回去 或是他在过程受了伤 04/12 23:38
71F:→ LaplaceDemon: 你再看家属会不会一样态度 04/12 23:38
72F:推 q135q135: 拿人和狮子比 然後检讨被害人?真是不世出的法学天才耶 04/13 20:27
73F:→ q135q135: 难不成是来自火星? 04/13 20:27
74F:推 onizuka7kimo: 该处理的是中心,告个案当然可以,只是没有意义。 04/14 20:41
75F:→ brian900530: 为啥某m这种高见可以出现在法律板^^ 04/16 15:14
76F:推 q135q135: 某人就标准不懂装懂的咖啊 看他的发言真的会有一种你是 04/17 05:16
77F:→ q135q135: 供三小的感觉 04/17 05:16
78F:→ biochemistry: 某m到底在讲什麽.... 04/24 21:15
79F:推 roger1937: 这就是职业风险,不然你凭什麽可以领那麽多钱,告一定 05/08 04:53
80F:→ roger1937: 没有意义,他只要主张他是发病,是无行为能力人,你能 05/08 04:53
81F:→ roger1937: 耐他如何 05/08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