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lseyC (kelse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10年前的遗产
时间Wed Aug 19 22:18:38 2020
手机排版请见谅 : )
各位好:
代朋友发问。
近日他舅舅因为欠债,对方说在近10年前,有笔阿公留的遗产(2间房),为什麽没他的特
留份,要向其他兄弟追讨该笔属於他的那份来还债。
但当时的情况是说好三个兄弟1人1间房,他阿公的名下2 间房先给另外2兄弟,要给他舅
舅的房子目前还在阿嬷名下。
请问那个人真的有权利可以向其他人追讨近10年的遗产的特留分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9.123.2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97846720.A.CCB.html
1F:→ a9301040: 没办法,除斥期间过了08/20 12:48
2F:→ taoist9999: 我看过的一些判决是认为扣减权为一身专属权,不得依民08/20 13:18
3F:→ taoist9999: 法第242条本文代位行使。08/20 13:19
4F:→ taoist9999: 但一些学者持反对说,认为扣减权得代位行使。08/20 13:19
5F:→ taoist9999: 但退一步言,实务见解多扣减权之时效期间类推适用民法08/20 13:22
6F:→ taoist9999: 第1146条第2项知悉後两年内或继承开始时十年内。08/20 13:23
7F:→ taoist9999: PS:林秀雄教授认为扣减权性质为物权之形成权,应类推08/20 13:25
8F:→ taoist9999: 适用民法第93条或第245条有关撤销权除斥期间规定。08/20 13:25
9F:→ taoist9999: 08/20 13:27
10F:→ taoist9999: 因此本件继承人之债权人应该很难能够成功地代位行使扣08/20 13:28
11F:→ taoist9999: 减权。08/20 13:28
谢谢大大们释疑 : )
※ 编辑: KelseyC (36.237.180.190 台湾), 08/20/2020 16: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