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y0426 (小猪)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是否构成毁损罪?
时间Mon Apr 27 00:46:53 2020
不好意思,请教大家
今日与友人至家具店内餐厅吃饭,将包包放置椅子上後就去点餐(贵重物品已拿在手上)
点完餐後,发现有其他客人坐在放置包包的位子上(点餐大概花了10~15分钟左右)
就询问位子上的客人是否有看到椅子上的包包,对方回答他看到这位子时并没有包包
此时我请店员帮忙调监视器,以及找寻包包
店员也陪同我去询问位子上的男客人,问他们大概是几点到这位子上的,
对方回答12:10分左右(但後来发现我是12:30将包包放在位子上的,他可能乱说个时间)
调监视器的流程时,有其他店员发现厕所外的椅子上放着我描述的包包
包包内原先只有钥匙跟卫生纸,并无物品遗失
调阅完监视器後,店员告知我就是位子上的男客人将包包丢在厕所外的椅子上,
但此时那桌的一家人都已离开......
我就打电话报警,店员也告知我对方没有翻包包的动作,只有将包包丢在厕所外
警察听完事由後(并未看监视器),说这很难构成窃盗,因为没有拿走包包内的任何东西,
警察要回派出所拿随身碟才能抠监视器档案,所以就请我去派出所做笔录。
到警局後,警察说还无法正式受理案件,只能先用警察日志的方式记录,
等待监视器画面後他们才能决定是否受理,也再次跟我强调这很难构成窃盗
并告诉我就算我坚持提告,他需要请示上司,可能也没办法受理
这是对方的道德问题,可能不构成案件。
後续我打电话回家具店问是否可让我将监视器档案翻拍,家具店说明这有关个资法问题,
无法翻拍,且会将监视器画面交给警方,我去警局看监视器即可。
(在警局时有问是否可翻拍画面,警方回家具店同意就可以)
想请教
1.这可能真的无法构成窃盗,但随意丢弃他人物品,这样是否构成毁损罪?
或是他的行为有可以提告的罪嫌吗?
刑法第354条(毁损物品罪)
毁弃、损坏前二条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2.跟警方表达坚持提告窃盗罪或毁损罪,他可不受理吗?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要受理吗...
3.两方都无法让我翻拍监视器的话,警察又不受理案件,
那我之後向检察署提告,只是监视器证据需要检察官向警方或店家拿取,这可行吗?
因为我手上拿不到证据。
抱歉,问题有点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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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哪里毁损了 04/27 00:50
2F:→ KKyosuke: 包包坏了吗 04/27 00:50
3F:→ KKyosuke: 你报案完全不符合法条警察当然可以不受理 04/27 00:50
4F:推 loveloser: 你的问题比较大 04/27 01:26
5F:→ XtrEmeMasTeR: 光听叙述就是这男子行为不当 但不至於犯法 04/27 04:28
6F:推 rinatwo: 没有任何法条可以告 别浪费时间了 04/27 05:39
7F:→ rinatwo: 就算真的受理 你去到侦查庭也会被检察官骂 你会更不爽 04/27 05:41
8F:→ rinatwo: 如果是想出口气告对方而已 你去到地检署会更难堪而已 04/27 05:41
9F:→ b1ueo9: 这最多是有点恶劣的"恶作剧" 没有刑事问题 连民事都没有 04/27 05:49
10F:推 Apologize924: 你先去查查两项的定义 你就会知道答案了 04/27 07:00
11F:→ JustSad: 你想硬拗成心情毁损或优先权被窃盗= =? 04/27 07:14
12F:→ maniaque: 阿不就是爱用物品先占位,踢到铁板而已 04/27 08:52
13F:→ maniaque: 搞不好人家已经先坐了位子,然後点餐却被你用包占位 04/27 08:52
14F:推 jay111101: 玻璃心毁损? 04/27 09:29
15F:推 labil01: 3.可行啊,提告後不起诉处分。 04/27 10:15
16F:推 jasonyeh: 我知道你很不爽,但事实上就是没办法告 04/27 13:29
17F:推 cears: 你这就叫作耗费司法资源去搞一定会不起诉处分的案件 04/27 13:44
18F:推 smt3457: 别为难警察,你请个律师陪同直接去地检署提告比较快 04/27 18:41
19F:→ love110257: 奇文共赏 04/27 20:20
20F:→ love110257: 司法资源留给有需要的人好吗 04/27 20:21
21F:→ love110257: 警察不帮你受理也是帮你耶,如果我是被告喔,你放心 04/27 20:22
22F:→ love110257: 我拿到不起诉处分,一定反咬你诬告啦 04/27 20:22
23F:推 q135q135: 诬告很难成立的 04/27 20:29
24F:→ loveloser: 诬告很难成立没关系啊 反正大家一起乱告啊 互相伤害 04/27 22:15
25F:→ q135q135: 不建议做任何浪费司法资源的事 04/27 23:14
26F:→ stanlyleu: 你好无聊 结案 04/27 23:42
27F:推 kas310695: 道德上问题,刑法上确实没办法主张什麽 04/29 16:27
28F:→ Hermess: 跟移车一样。除非你能证明你东西有损坏。 05/01 05:21
29F:→ JustSad: 玻璃心损坏法院折旧是落地就不赔(喂 05/01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