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yqmo (事如春梦了无痕)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通奸一事
时间Tue Mar 10 10:41:59 2020
抱歉,我非法律专业
最近在出与国文相关的素养题,但实在对法律毫无头绪
所以只好求教诸位,或许有点伸手,但也是迫於时间有限
只能先感谢再感谢
假设A(已结婚)的亲妹嫁给某男,某男往生,留下了他与前妻生的女儿B
A可怜其亲妹与B无人照顾,便接二人回自己家照顾
B满16岁後,A看其容貌甚美,便与之通奸(未强迫),发生性行为
请问这样A在目前的法律上,有犯了什麽罪呢?
通奸罪应该是没问题的
但B毕竟与A没血缘关系,这样会有事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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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03.72.191.16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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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esohya: 国文 ??!! 03/10 10:52
简单讲就是假设宋代的欧阳修盗甥案为真
在现代会被怎麽判刑
※ 编辑: gyqmo (203.72.191.166 台湾), 03/10/2020 10:57:44
2F:→ Dueprocess: 先说c是谁 03/10 10:56
抱歉,已修正
※ 编辑: gyqmo (203.72.191.166 台湾), 03/10/2020 10:58:48
3F:→ maniaque: 德国骨科? 03/10 11:54
4F:→ flyiii: 满16,没领养,有啥问题? 03/10 11:59
5F:推 Hermess: 分两部份看。先看A与该女之法定关系为何? 03/10 12:56
6F:推 Hermess: 再看与已满16但未满18之对象有非交易性行为者是否有罚则 03/10 12:57
7F:→ Hermess: 。 03/10 12:57
8F:→ Hermess: 我觉得你主要查 刑法第230条:「与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 03/10 13:01
9F:→ Hermess: 血亲为性交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03/10 13:01
10F:→ Hermess: 这条看看是否符合即可 03/10 13:01
11F:→ Hermess: 但是这条很特别是告诉乃论哦。只有双方的尊亲辈有资格提 03/10 13:03
12F:→ Hermess: 出告诉。 03/10 13:03
13F:推 ejrq5785: 在现代了话 法官有可能停止审判 声请释宪 03/10 13:22
14F:→ bluedolphin: 光看叙述是毫无关系吧 03/10 13:22
15F:→ bluedolphin: 妹妹的继女 跟 妹妹的哥哥 这之间没有亲属关系吧? 03/10 13:23
16F:→ maniaque: A的亲妹 跟 某男+前妻女儿没有收养吧 03/10 14:11
17F:推 Lailungsheng: 文组总喜欢绕一大圈,白马非马,只要看一般人与16 03/11 08:59
18F:→ Lailungsheng: 岁ㄘ少女做爱有没有罪即可 03/11 08:59
19F:→ Lailungsheng: 至於有没有收养,也要在内文设定後才算 03/11 09:00
20F:→ iscu: 原po应该不是中文系的吧 用词有点问题 03/11 09:57
21F:→ iscu: 还不确定有无犯案先给他们安上通奸罪了 03/11 09:58
22F:推 maniaque: 没错啊,A"已婚"....任何已婚状态,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XX 03/11 12:24
23F:→ maniaque: 基本上就是通奸罪,只是配偶告不告而已...... 03/11 12:25
24F:→ maniaque: 成不成罪,选择权在A的配偶..... 03/11 12:25
25F:→ iscu: 对唉! 没注意到A已婚... 03/11 15:59
26F:→ maniaque: 只是,通奸罪不罚同性XX.......就算是异性,只要不要进去 03/11 16:13
27F:→ maniaque: 关键区域,督到"哪边"都可以,嘴巴啊,屁眼啊,鼻孔啊... 03/11 16:13
28F:→ maniaque: 以上非属XX区域的性行为,"通通都不涉通奸罪" 03/11 16:14
29F:→ bluedolphin: 除了通奸还有比较轻的妨害家庭 03/12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