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123456n (米修)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民事承受诉讼
时间Tue Oct 22 12:18:28 2019
家里因土地问题跟对方打官司
我家是在108.8月向法院起诉
有三个被告a.b.c(三人是土地共有人,各三分之一)
被告a是父亲 b和c两人都是a的儿子
结果被告a在108.10月过世
民事庭法官要我们原告方处理当事人能力
想请问法官的意思,是不是要我们原告
具状撤回对被告a的起诉
并再具状声明由被告b和c承受诉讼?
请大家帮忙解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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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123456n (223.140.250.127 台湾), 10/22/2019 12: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