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terrain (冬天的雨)
看板LAW
标题Re: [新闻] 嫌他人机车停太歪 强锁车轮 检认定没罪
时间Fri Sep 20 23:58:29 2019
实务情境如下:
检:告何人何事?
民:小明在网路上骂我是猪
我要告他杀人未遂
检:为甚麽?
民:因为我看到後很生气 我身体不好
小明摆明就是想气死我
检:(解释公然侮辱)你要告公然侮辱吗?
民:不要 我才不是那种计较的人
要不是他杀人未遂 我才不想告
他摆明就是想杀我阿
............一个月後
媒体:"网路上骂人是猪 检察官竟不起诉"
网友A:渎职拉 监察院不调查一下吗
网友B:恐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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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56.215.1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8995111.A.B9C.html
※ 编辑: winterrain (117.56.215.12 台湾), 09/20/2019 23:59:34
1F:推 q135q135: 很有趣的情境 有一种莫名的既视感 哈 09/21 00:21
2F:推 Lailungsheng: 狗屁不通 09/21 03:30
3F:推 ultratimes: 这种情况,检调还是可以用公然侮辱起诉吧 09/21 07:34
4F:→ ultratimes: 原告已有提告意愿已符合告诉乃论 09/21 07:34
5F:→ ultratimes: 至於要告啥罪名,原告没有决定权 09/21 07:34
6F:→ ultratimes: 1.原告想告就成立告诉乃论 09/21 07:35
7F:→ ultratimes: 2.原告不想用公然侮辱告 抱歉你没决定权 09/21 07:36
8F:→ ultratimes: 所以这个例子检察官应用公然侮辱起诉 09/21 07:36
9F:→ cccwei: 同二楼意见,把实务运作跟媒体乱下标题混在一起只是模糊讨 09/21 08:35
10F:→ cccwei: 论目标。以此案例,检方应确认告诉人理解後有无撤回告诉 09/21 08:35
11F:→ cccwei: 的意思,没什麽争议。 09/21 08:35
12F:推 winogu: 所以检察官有责任和义务以合理的起诉罪名起诉被告吗?? 09/21 08:56
13F:→ JustSad: 二楼说的是:狗屁不退 09/21 08:56
14F:→ JustSad: 看运气拼人品,有点检察官会,但也很多不会。 09/21 08:57
15F:→ JustSad: 告诉你可以告哪一条=他们还要忙 09/21 08:58
16F:→ JustSad: 不是恶性重大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只是个人恩怨时。 09/21 08:59
17F:→ JustSad: 别太期待检察官会因为公平正义有理想有热诚。 09/21 09:00
18F:→ JustSad: 新手检察官比较有可能这麽好心佛心。 09/21 09:01
19F:→ spmark: 用大锁强制他人无法行驶骑车的权力,这样没强制罪? 09/21 10:43
20F:→ spmark: 之前有个卡电梯11秒的,都有罪了 09/21 10:44
21F:→ spmark: 问一下,如果没注意到车子被锁,直接骑出去造成车损 09/21 10:45
22F:→ spmark: 这样可以告什麽? 09/21 10:45
23F:推 cccwei: 民事求偿且车损很大机率成立毁损。 09/21 11:20
24F:→ winterrain: 检察官不小心起诉公然侮辱 09/21 11:34
25F:→ winterrain: 法官:你要和解撤回告诉吗? 09/21 11:34
26F:→ winterrain: 民:为什麽不是起诉杀人未遂 我就没告公然侮辱啊 为 09/21 11:34
27F:→ winterrain: 什麽要我撤回 你们这样很扰民耶 09/21 11:34
28F:→ winterrain: 法官os:这种情况检你干嘛起诉 是太闲喔 09/21 11:36
29F:→ winterrain: 锁车 应该是毁损罪 有兴趣的可以去国考版看我的最新 09/21 11:40
30F:→ winterrain: 文章 09/21 11:40
31F:推 q135q135: 和没什麽实务经验的人讨论实际法律问题 有时会有种鸡同 09/21 14:46
32F:→ q135q135: 鸭讲的感觉 09/21 14:46
33F:推 bassmaster: q大,没有实务经验也不代表没有权利对争点置喙。 09/21 14:52
34F:→ bassmaster: 只不过没有身份,就要以求道者心态语气去讨论,我猜这 09/21 14:55
35F:→ bassmaster: 也是为什麽w大会想在国考板讨论。因为板规比较严格。 09/21 14:55
36F:→ q135q135: b大 每个人都有权利讨论争点啊 只是在无法聚焦的情形 09/21 15:05
37F:→ q135q135: 下 有时会有鸡同鸭讲的感觉罢了 纯然有感而发 不用有 09/21 15:05
38F:→ q135q135: 过多联想啦 09/21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