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mehappy (爱人是阿布)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大厦停车问题
时间Mon Apr 29 05:27:38 2019
我於5年前购买一户22年华厦,
包含一机上车位(有权状、有记载编号),
未料搬来住之後,管委会表示本社区同一车位机上机下车位是先到先停的,
意思是机下车主看到我的位置空着就可停,
若上下车位相互协调,想固定停上层的人,
要帮固定下层的付清洁费(每月300)。
此问题听说在社区讨论过很多次,
但都没有结论与改变,
之前没住在这里也就罢了,
现在来住觉得十分不便,
因我车较高,无法停机下,
若被停走,只能自己去社区外找车位。
对此我有以下问题请教:
1.目前不确定此规则是否列入管理办法内(待确认),这样危害到我的权利,包含以後转
售车位时的价值也会减损。若
1-1 为社区的约定俗成,法律是认可的吗?
1-2 列入管理办法内,法律是认可的吗?
2.此规定违法,我可以怎麽主张自己的权利呢?有想过请总干事跟机下告知规定违法,若
要占用要另外收费(前提是规定有违法),但我想机下车主应该不会理我,毕竟整个社区
都这样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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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3.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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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yumehappy (36.233.12.204), 04/29/2019 05:28:11
※ 编辑: yumehappy (36.233.12.204), 04/29/2019 05:28:43
※ 编辑: yumehappy (36.233.12.204), 04/29/2019 05:29:05
1F:→ justicesword: 你车位是独立权状还是放在主建物权状的共有部分 04/29 07:53
2F:推 Lailungsheng: 法律不会规定你出门要先举右脚或左脚 04/29 08:01
3F:→ Lailungsheng: 但你说的1-1,1-2都要是你情我愿决定 04/29 08:01
4F:→ maniaque: 权状会写到这麽细吗??? 04/29 11:25
5F:→ maniaque: 有减损,也是卖家没有诚实告知,有事也是要找他吧... 04/29 11:25
6F:→ Hermess: 你们的车位编号是机上机下有分开编号还是同一个编号? 04/29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