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褫夺公权能不能加上隐私权
时间Sun Feb 24 09:24:05 2019
现代,因为要尊重隐私权,所以即使再怎麽罪大恶极的犯人
却不能公布资料,
以方便追缉或犯罪防护
既然刑法上有褫夺公权这个设定
,那是不是能够在这个设定下
增加剥夺隐私权的设定
况且,隐私权并非至上权益,
不然像海关还是监狱,看守所,
也就不能强制搜身,甚至脱衣搜身了
也许现行制度没有,那能否增加呢?
譬如酒驾,性侵,暴力犯罪等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5.234.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50971447.A.418.html
1F:推 CCWck: 目的正当,符合比例原则的话还是可以做 02/24 09:50
2F:→ CCWck: 宪法上的基本权并非完全无法限制 02/24 09:51
3F:→ taoist9999: 请参照宪法本文第23条。 02/24 11:59
4F:→ meblessme: 以23条来说,十大枪击要犯事件之类的资料公布其实不违 02/24 12:49
5F:→ meblessme: 宪 02/24 12:49
6F:推 hide1213xj: 隐私权 算是公权吗 02/24 14:03
7F:嘘 super10000: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啊~ 02/24 15:37
8F:推 a9301040: 比例原则问题。该等前科犯置於政府可以监控,还是公开地 02/24 23:04
9F:→ a9301040: 点侵害权利范畴不同,自然不可一概而论 02/24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