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irsed (悠闲的生活)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窃盗罪与侵入住居罪
时间Sun May 20 16:30:45 2018
先前工地内的仓库有材料被偷,有立即报警,
经自行调阅附近监视器後,发现临时工人A涉有重嫌,
经检察官开侦查庭後,
工人A於侦查庭上只承认有翻窗侵入仓库,
理由是要取回遗忘在仓库内的工具,但否认窃盗。
因监视器没有拍到明确搬赃物画面,
所以检察官最後是以窃盗要件不足,窃盗罪以不起诉处分。
想请问的问题如下:
(1)若窃盗罪要件不符合,较轻微的侵入住居罪呢?
(2)看一些窃盗案文章,有拍到嫌犯入侵住宅,但没搬赃物画面,
相关回应都没提到侵入住居罪,是实务上这条对窃嫌没用吗?
(3)若有机会符合侵入住居罪,请问我该进行什麽法律动作?
检察官的不起诉书上,侦查庭上都没提到侵入住居罪,
所以有先去地方法院法扶谘询过,
给的答案是有些检察官才会在庭上询问是否也要告侵入住居,
建议我可以去地检署问问。
去地检署,刑事诉讼辅导窗口给的回答是不清楚,
建议我直接按铃提告妨碍自由 or 地检署有免费律师谘询,请询问律师。
通常流程是该直接提告 or 根据不起诉书,具状申请再议?
还烦请板上专家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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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cott2009: 书状贴上来看看 05/20 16:42
#1P6qWPi6 (LAW) 刚看这边文章,请问不起诉书方便在网路公开吗?
刚自己去地检察署网站是也没查到不起诉书。
2F:推 Lailungsheng: 根据不起诉书,具状申请再议.<-?因为一罪不两罚? 05/20 16:57
这意思是要我申请再议,具状时要提及一罪不两罚?
3F:推 KHlawtel: 仓库非住宅,无法成立侵入住宅罪 05/20 19:10
第 306 条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无故隐匿其内,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者,亦同。
不算住宅的话,算建筑物吗?
4F:推 maniaque: 推测大概是两段式吧,原PO知道这意思吗??? 05/20 19:46
不好意思,m大说的两段式我看不太懂
5F:→ maniaque: 第一阶段:把相中物,移至到不显眼的地方藏匿(仍在厂内) 05/20 20:27
6F:→ maniaque: 第二阶段:等风头过後,再把东西拿走,或者是交由他人取走 05/20 20:28
原来是说偷东西用两段式阿,
这部分比对监视器相关画面,应该是一段式而已。
※ 编辑: pairsed (182.235.58.9), 05/20/2018 20: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