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ida1113 (挖鼻)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男生是否可以告性骚扰与诽谤罪问题
时间Mon Jan 1 13:38:37 2018
大大您好
本版首贴
想问一下
1.
由於目前大学室友很喜欢在房内打XX
我们与其他人感到极度困扰
并不是因为不接受他的行为
而是因为他结束以後必须下床并使用门把
我们认为门把与床梯遭到污染
认为不慎其扰
请问这样可否因为不舒服以性骚扰名义向校内提出申诉
现实生活中如果诉求法律途径是否真的可以解决
2.
对於诽谤罪的成立点,必须要
带有恶意
陈述事实
如果今天我在公开论坛形容一个人即将到路上伤人
我以「感觉对方要………」(意见陈述)
我没指名道姓
而且不带恶意
但是对方觉得我在指他向我提出告诉
请问这样是否构成诽谤罪
因为我有看一篇文章
诽谤罪是否成立因素
是否为事实陈述:
前面即谈过何谓事实陈述,何谓意件表达
简单再举次例
淫小路莱拉有性病-->事实陈述
淫小路莱拉或许有性病-->意件表达
前面说过,事实陈述并非是陈述事实,而是无评论空间的陈述
如上例,淫小路莱拉或许有性病,这还存在可评论之空间,即算意件表达
也是检察官很爱用的一个判例
『我国刑法第310条之诽谤罪,仅为事实陈述,不包括针对特定事项,依各人价值判断所提出之主观意见、评论或批判』
报纸、新闻媒体等最知道如何规避诽谤了
举例 报纸若要报淫小路莱拉有爱滋这种八挂,他标题会用
淫小路莱拉有爱滋吗?
把事实陈述换成意见表达,同理 上述小马哥告阿扁的例子
阿扁也可主张说,我说的是『有可能是小马哥干的』
因为我有看过几次。
这时,他就已经用只是意件表达来规避诽谤了
SO 有多难告,看上面的举例应该可知了
感觉只要加或许,感觉等非确定用语对方就有可能告不成
小弟知识浅薄请大大给予意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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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诽谤罪的部分,重点在於足以确信的举证吧 01/01 14:23
2F:推 hidog: 构成要件应该是指摘之事客观足以降低社会评价,以及散布与 01/01 14:25
3F:→ hidog: 众 01/01 14:25
4F:→ hidog: 就这两点来看应该是成立的 01/01 14:25
5F:推 hidog: 然後有性病就算是真的 也可能是私德 要证明有公益性 01/01 14:29
6F:推 hidog: 并且病例可能有个资法问题 01/01 14:31
7F:推 hidog: 至於或许,有可能这种词,重点还是回到你为何推测该事情为 01/01 14:39
8F:→ hidog: 真 01/01 14:39
9F:推 adamas0422: 到底是打什麽? 01/01 16:08
10F:推 spirit119: 打手机。 01/01 19:59
11F:→ spirit119: 打电动。 01/01 19:59
12F:→ spirit119: 打电脑。 01/01 19:59
13F:→ malemma: 打东东 01/01 22:15
14F:→ maniaque: 打天堂啦 01/02 11:18
15F:→ maniaque: 打了上天堂,对吧。...:D 01/02 11:19
16F:推 madmed: 烤秋勤吧 01/03 15:55
17F:推 dog5566: 打手枪就打手枪 有什麽好XX的 01/04 10:40
18F:推 cute101037: 只问,诽谤罪是保护啥?就知道那些话需不需要被判有罪. 01/06 12:51
19F:→ cute101037: ...其他,看法官心证,要我来看如果有诽谤存罪存在的 01/06 12:51
20F:→ cute101037: 理由,那些言行,铁定要判罪。 01/06 12:51
21F:→ cute101037: 剩下不过是解释问题,想怎麽讲的有法理就有法理 01/06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