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blast (giik)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想离职的话关於契约期限的计算问题
时间Sat Nov 4 00:08:55 2017
是这样子
小弟的家人最近找到新工作
打算离开现在的公司
不过是这样子的
公司的契约是三个月换约一次
就是换约之前要先签个自愿离职书结束现在的契约
然後再签一个三个月的契约
直接续约不就好了吗
不过总觉得这个步骤挺多余的
查了一下,未满三个月提离职不需要先预告
可以直接走人
不过在像这样子续了第二次约之後过了十天
在法律上的认定是只有十天的契约
还是会把之前的也算进去,这样子的话就必须提前告知了
另外公司有一条交接未满十天直接离开者有惩罚
不过这应该只是公司随便定来吓人的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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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esohya: 三个月一签违反劳基法机率不小 11/04 00:29
2F:→ maniaque: 就....规避劳基法......就酱....... 11/04 00:44
3F:→ saltlake: 避免给离职金? 11/04 00:45
离职金什麽的没有差别吧,毕竟本来就没期待过
现在的问题是直接走人会有什麽样的後果
※ 编辑: feblast (115.165.228.81), 11/04/2017 01:15:06
4F:→ yesohya: 老板脑子正常没事不正常我看过跟会计要钱被抖帐出来的 XD 11/04 01:22
5F:→ yesohya: PS.脑子正常的老板会写好玩唬不过就算了 11/04 01:23
请问楼上说的是什麽意思,老实说看不太懂
※ 编辑: feblast (115.165.228.81), 11/04/2017 01:28:46
6F:推 alog: 1) 换约自填离职、再重新受雇,除非有双方事先约定,这年资 11/04 05:18
7F:→ alog: 前後应该无法并计 2) 交接求好聚好散,会看工作内容哪些必 11/04 05:18
8F:→ alog: 须协助处理,依天数有没有满做为交接完成依据,若无满天数进 11/04 05:18
9F:→ alog: 行惩罚,未必理由正当。 11/04 05:18
10F:→ sindyevil: 所以实际工作多久? 中间有无间隔? 有间隔又是多久? 11/04 13:18
中间没有间隔啊,实际工作就是三个月又10天
※ 编辑: feblast (49.158.174.53), 11/04/2017 13:52:16
11F:→ sindyevil: 超过三个月就提前预告,该怎样就怎样. 11/04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