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iess (Fries)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非告乃罪的报案期限与追诉期之问题
时间Sun Jul 30 16:15:38 2017
最近有朋友因恐吓危安案件到派出所报案,朋友有跟我讨论过一些问题
其中关於提告期限的问题,我跟朋友说刑法305恐吓危安罪是非告诉乃论罪
所以告诉的期限不是看刑诉237的六个月,而是要看刑法第80条的追诉时效
依照恐吓危安的法定刑是最重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追诉时效是10年
但朋友到派出所後警察跟他说提告不可能10年这麽久,而且追诉权是检察官的权力
警察没有权力去判断追诉时效是否已经超过,所以请朋友要提告的话就要尽快
不要超过半年,因为受理报案的时间跟检察官的追诉权是不一样的...
请问各位前辈,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吗?
小弟从刑法第80条去判断非告乃罪的告诉期间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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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9301040: 非告诉乃论罪没有告诉期间,直到国家灭亡前都可以行使; 07/30 16:25
2F:→ a9301040: 你可以告诉检察官7也可以签结或不起诉,自己找律师自诉 07/30 16:25
3F:→ a9301040: 比较快 07/30 16:25
4F:→ Friess: 请问非告诉乃论罪没有告诉期间,那麽告诉期间与追诉时效是无 07/30 16:27
5F:→ Friess: 关的吗? 07/30 16:27
6F:→ Friess: 非 07/30 16:28
※ 编辑: Friess (111.240.143.119), 07/30/2017 16:28:36
7F:→ Friess: 我大概知道了,非告乃根本没告诉时效的问题,检警调知悉犯 07/30 16:41
8F:→ Friess: 罪事实後,依照法理本来就要主动展开侦查 07/30 16:42
9F:→ justicesword: 我猜警方的意思是怕民众自己误认告诉乃论之罪为非告 07/30 17:31
10F:→ justicesword: 诉乃论之罪,以致告诉乃论之罪过了六个月的告诉期 07/30 17:31
11F:→ justicesword: 间,所以才说在六个月提告,如此一来就没有告诉逾 07/30 17:31
12F:→ justicesword: 期的问题。 07/30 17:31
13F:→ ultratimes: 推1楼正解,刑法的追诉期只是让法官引用 07/30 22:56
14F:→ ultratimes: 但检察官不受影响,仍然可以把你起诉 07/30 22:56
15F:→ ultratimes: 最後再绕一圈让法官引用追诉期已过 07/30 22:56
16F:→ hiimjack: U大师不知道有没有看过刑诉252 07/31 10:14
17F:→ a9301040: 这题U大师「不小心」错了 07/31 12:10
18F:→ a9301040: XD 07/31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