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ique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本票裁定疑问
时间Sat May 13 11:10:46 2017
问题1.
现已取得确定证明书,请问实务流程上有办法直接具状请法院查询债务人劳保资料进而强
制执行,而不先行向国税局查询债务人所得及财产资料吗?
因为已知债务人名下不可能有任何财产,而国税局查到的所得也没用,债务人已不在该公
司任职。仅知对方目前有投保。
问题2.
若上述答案为否,取得债权凭证後日後欲再声请执行,是否每次都得先花500元向国税局
查询所得及财产资料,执行後无法获得清偿,才可再请法院查询债务人投保资料。
会问上述问题是因为执行标的没几万,只想在债务人有工作时强制扣薪,对方也很清楚我
随时会强制执行,不想每次执行都要多花那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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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Ulster: 1.可以 2.这种费用属於规费无法求偿 05/13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