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005100 (dab)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收到存证信函超过十日怎麽办?
时间Mon May 8 22:31:03 2017
本人於4/27收到存证信函於管理室,但实际签收日为4/30,请问假如回函预计5/9寄出
可以吗?另外如果以4/27起算的话,中间4/29、30 5/6、7为国定假日,可以此藉故为
法定休假日而拖延日期吗?
而存证信函其中提到依土地法34-1本人须於十日内提出回函表明优先购买权,请问想
继续思考拖时间的话,该怎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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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reenLabel:君子坦荡荡,小人写作业。 05/30 13:57
2F:→ GreenLabel:商女不知亡国恨,一天到晚写作业。 05/30 13:57
3F:→ GreenLabel:举头望明月,低头写作业。 05/30 13:57
4F:→ GreenLabel: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在写作业。 05/30 13:57
5F:→ GreenLabel:少壮不努力,老大写作业。05/30 13:58
6F:→ GreenLabel:垂死病中惊坐起,今天还没写作业。05/30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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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justicesword: 十日已过 05/09 09:52
8F:→ sindyevil: 函到起算十日 四月二八日起算十个自然日 05/10 12:54
9F:→ a9301040: 然後丧失优先承买权,这个优先权是债权性质的%% 05/10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