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jx0404 (等生命中的一个人)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宅急便迟延问题请益
时间Sat Feb 25 11:03:04 2017
想请教版上各位先进
日前跟某店订货,本人已付款且该店传Email告知这礼拜五或六送达(委托第三方宅急便)
宅急便昨天礼拜五联络本人下午5点30送达,因某些缘故口头改为今天礼拜六早上送货
本人为求时效,今早直接前往货物所在宅急便地区营业所,却发现该营业所公告六日休息
想来今明两天都取不了货,故想与某店解除契约取回已付款项
查民法第229条第一项:给付有确定期限者,债务人自期限届满时起,负迟延责任。
又查第230条:因不可归责於债务人之事由,致未为给付者,债务人不负迟延责任。
倘若货物延迟送达,本案债务人某店虽有迟延事实,却为不可归责之事由。
是否代表某店不负迟延责任,本人也不能解除契约、取回已付款项?
是否有其他救济方法,或者只能自认倒楣,等礼拜一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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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annddyy: 你定的东西倘若不符合诉讼实益,劝你还是学些交际手腕 02/25 11:04
2F:→ jaannddyy: ,讲到卖家愿意退,别想法律了 02/25 11:04
3F:→ jaannddyy: 如果你的状况符合消保法7日犹豫期也可以试试,民法就 02/25 11:08
4F:→ jaannddyy: 算了吧 02/25 11:08
5F:→ tentaikanso: 对方周五有送达,若真要讲法,是你拒绝受领,依民法 02/25 12:09
6F:→ tentaikanso: 第234条,债权人对於已提出之给付,拒绝受领或不能 02/25 12:10
7F:→ tentaikanso: 受领者,自提出时起,负迟延责任。 02/25 12:10
8F:→ tentaikanso: 就算要主张消保法的无条件解约权,前提也得要收受商 02/25 12:14
9F:→ tentaikanso: 品,再怎麽样也得周一取货後再退货。 02/25 12:15
10F:推 milk7054: 送达时间是宅急配跟你讲的,跟店家没关系 02/25 12:31
11F:→ milk7054: 当初签约是店家跟宅急配业者签约,延迟送货是宅急配 02/25 12:32
12F:→ milk7054: 对店家负责延迟责任,而不是对你负责 02/25 12:32
13F:→ milk7054: 因为宅急配什麽时候到,店家本来就无法掌握 02/25 12:34
14F:→ milk7054: 除非店家原先有跟你承诺一定要在最晚礼拜天以前送达 02/25 12:35
15F:→ milk7054: 如果本来就有限定时间,那店家就有义务找更快的送货管道 02/25 12:36
16F:→ milk7054: 例如快捷 02/25 12:38
17F:→ milk7054: 宅配照理说没在休假的 02/25 12:43
18F:→ majx0404: 感谢各位意见 礼拜五没收到是因为宅急便未於约定时间送 02/25 12:54
19F:→ maniaque: 有问题也是宅配的问题吧..... 02/25 14:02
20F:→ maniaque: 而且,不是跟你讲礼拜六会送? 搞不好车子早就在路上了.. 02/25 14:02
21F:→ maniaque: 营业所归营业所啊,货都在送货大哥车上了 02/25 14:03
22F:→ maniaque: 你要也是跟人家联系说要自己去拿 02/25 14:03
23F:→ maniaque: 哪有这样自以为是的直接杀到营运所拿??? 02/25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