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ce (你只能到此为止)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肇事逃逸问题
时间Tue Jan 10 08:04:20 2017
※ 引述《face (你只能到此为止)》之铭言:
: ※ 引述《b0102 (小林眼睛)》之铭言:
: : 以下为设想情境:
: : =======================================================
: : 某甲上个礼拜骑脚踏车外出,
: : 於道路上因没注意到前车状况,
: : 且未注意前车距离,恰此时交通号志转红灯,
: : 因而煞车不及追撞上去前车之保险杆部分。
: : 某甲立即表示歉意,但驾驶未下车查看,
: : 仅口头告诉某甲没关系,有无受伤等话语。
: : 某甲也在交通号志转绿後迳行离去。
: : ========================================================
: : 请问:
: : 1#某甲事後可能被追究责任吗?
: : 2#如果驾驶报警,某甲可能有肇事逃逸之嫌疑吗?
: 以上文章真实案例发生在家人身上
: 只是状况换成我家人被脚踏车撞
: 当下觉得对方是小孩就说没关系
: 对方也骑脚踏车离开
: 没想到小孩父母带小孩验伤同时报案说我们肇逃
: 又因肇逃是公诉罪
: 就算合解也没有用
: 最後法院判肇逃发三万多加上吊销驾照三年不得再考
: 伟哉中华民国法律
: 上文中撞人的脚踏车某甲非但没罪
: 还可以告人肇逃
: 真是超屌的
: 家人平受无妄之灾
: 心中充满怨恨却无能为力
: 人生在世只能看开了。
这里补充一下
很多人说我们不留下连络方式就是不对
可是我们状况是对方一撞我们
站起来後说没事就骑车跑走
那有办法互留资料?
今天脚踏车也没车牌查不到人
也无法报案留下资料
所以肇逃法这时产生盲点
可以让有心人事利用
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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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16ichaelkb: 肇逃处罚的并不是车祸谁对谁错哦~而是确保车祸後之责 01/10 09:03
2F:→ m16ichaelkb: 任归属,以及当下对受伤者的救助义务。你的案子对方 01/10 09:04
3F:→ m16ichaelkb: 不会成立肇逃是因为对方的脚踏车非动力交通工具,但 01/10 09:05
4F:→ m16ichaelkb: 是不代表没有过失伤害的问题。 01/10 09:06
5F:→ m16ichaelkb: 基本上报警留下报案资料是最好的做法,口头上说没事 01/10 09:07
6F:→ m16ichaelkb: 事後发生责任归属也很难证明,就如同当下和解一样 01/10 09:08
7F:→ m16ichaelkb: 在法律上的效力是难证明的 01/10 09:08
8F:→ jimmy8069: m大上次看l大说脚踏车属於两轮算动力哦 01/10 09:27
9F:→ milk7054: 检字第1000014063号函释 01/10 09:30
10F:推 m16ichaelkb: 除非是电动的不然不大可能,这解释会超过立法本意 01/10 09:32
11F:→ m16ichaelkb: 人力的不会在本法范围内 01/10 09:35
12F:→ justicesword: 有电动才算刑法上之动力交通工具,单纯脚踏不算。 01/10 10:52
13F:→ maniaque: 不用特别留资料啊,当场打电话给 110 存个通话纪录 01/10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