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sh13 (dash13)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车祸互告
时间Sun Nov 27 14:40:56 2016
大家好, 由於之前与对方车祸无法达成和解, 被对方提告过失伤害,
想问问看大家的建议, 谢谢~
车祸经过主要是我方汽车未超速但不小心跨越道路中线撞到对向汽车, 造成双方受伤
造成对方肝脏撕裂伤(加护病房三天, 住院10天,目前仍有瘀血, 领有重大伤病卡),
我方则是挫伤, 期间有去探望也有关心对方, 原本希望能在调解会和解
但由於金额(60W)与保险根据单据所评估的金额(25W)差异太大, 所以和解失败
差异在於精神赔偿部分(30W),目前无法提出瘀血後遗症的诊断证明,需要到明年观察才知道
对方目前提过失伤害, 想请问我方是否也要提告? 是否有可能成立?
我方承认过失也有诚意和解, 但主要是希望能让金额差异不要太大
(初判表是我方未依规定驶向对向是主因, 对方无违规, 我是先撞到对向的第一台车後视
镜後,再撞到後方这台,是否有可能後车有没注意前车状况的过失?)
若提告,将来在法院上是否会变成在表现诚意上的缺失?
希望早日达成和解,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7.205.21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80228859.A.D15.html
1F:→ justicesword: 从初判表来看,你全责可能性很大,你只想赔单据,这 11/27 14:48
2F:→ justicesword: 部分对方民事求偿就可以拿到了,为何要跟你和解。过 11/27 14:48
3F:→ justicesword: 失伤害罪就算只判3个月折算也最少九万,然後你还要 11/27 14:48
4F:→ justicesword: 负责民事赔偿。 11/27 14:48
5F:→ justicesword: 如果你全责,不能和解又告对方过失伤害,你觉得法官 11/27 14:49
6F:→ justicesword: 会认为你有诚意? 11/27 14:49
7F:→ justicesword: 不要以为一定可以易科罚金,检方不给易科,那就是进 11/27 14:52
8F:→ justicesword: 去关。 11/27 14:52
9F:→ assshole: 你开到别人车道 要告对方未注意....你觉得合理吗 11/27 14:52
10F:→ tentaikanso: 法律上对过失的定义是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11/27 14:52
11F:→ tentaikanso: 就算对方应该注意车前状况,但你与其前车发生擦撞後 11/27 14:53
12F:→ tentaikanso: 再撞击到他,就算对方有注意到也没有办法反应吧? 11/27 14:54
13F:→ tentaikanso: 同一楼见解,初判表明显对你不利的情况下进入诉讼, 11/27 14:55
14F:→ tentaikanso: 还提告刑事,恐怕是你不利为多(而且是你撞他,不是他 11/27 14:56
15F:→ tentaikanso: 来撞你)。 你提过失伤害...说不定还有诬告的可能性。 11/27 14:57
16F:→ tentaikanso: 25W跟60W差距太大,要嘛是好好跟对方谈,要嘛就是请 11/27 14:58
17F:→ tentaikanso: 律师来准备诉讼了。 11/27 14:58
18F:→ wallachia: 你的保险不会管你前科 11/27 15:01
19F:→ dash13: 25W是第三责任险根据单据跟评估的精神赔偿 11/27 15:14
20F:→ dash13: 希望能跟对方谈成和解, 只是若金额差距那麽多,在检察官那 11/27 15:16
21F:→ dash13: 是否能有机会在和解? 还是就会直接到刑事庭? 11/27 15:16
22F:→ dash13: 在法院是否法官仍会希望先和解?若对方真的不接受才判刑? 11/27 15:20
23F:→ dash13: 25W(10W车损+2W医疗+4W工作损失+9W精神赔偿) 11/27 15:26
24F:→ justicesword: 和解是民事、赔偿也是民事,不要混在一起觉得和解 11/27 16:28
25F:→ justicesword: 赔偿就没刑事责任。除非对方愿意撤回告诉,不然刑 11/27 16:28
26F:→ justicesword: 事责任一定跑不掉。 11/27 16:28
27F:→ flyiii: 加护病房三天,肝脏撕裂伤,我以为他要 60 算少了 11/27 18:54
28F:推 maniaque: ICU 三天欧? 尽量跟保险公司噜吧,剩下的自己加减付一付 11/27 19:04
29F:→ maniaque: 人家差点就没了命了,六十万总额真的是很便宜.. 11/27 19:04
30F:→ maniaque: 对向车道有与前车保持煞停义务,但没有义务对於前车被撞 11/27 19:05
31F:→ maniaque: 给予任何的注意义务.... 11/27 19:06
32F:→ maniaque: 今天若家属跟检察官哭诉说差点都没了家人,肇事者却一副 11/27 19:07
33F:→ maniaque: 屌儿啷当的样子,您认为地检署跟法院会怎样同情弱者? 11/27 19:08
34F:→ maniaque: 要是生得出劳动力减损证明,你可能会付出更多代价.... 11/27 19:09
35F:→ maniaque: 2W 医疗,原PO可能没注意到看护部分对方没有求偿..... 11/27 19:09
36F:→ maniaque: 一个月 30x24小时的看护费用,家属是可以求偿的... 11/27 19:09
37F:→ maniaque: 现在还领了重大伤病卡,知道这张代表什麽意思吗??? 11/27 19:11
38F:→ maniaque: 您真的很看轻自己造成的事故的严重性..... 11/27 19:12
39F:嘘 holysshit: 希望对方不要和解 11/27 19:16
40F:→ dash13: 谢谢各位的回答, 我了解了, 谢谢 11/27 20:28
41F:→ jimmy8069: ICU已经很严重会危及生命了... 11/27 22:37
42F:嘘 wallachia: 都肝脏破裂了绝对影响之後的健康状况。 11/29 13:57
43F:→ wallachia: 过失重伤害成立是半年起跳 会关的喔 11/29 13:59
44F:→ wallachia: 而且你是逆向 对方无责的话过失伤害不成立,你会被洗脸 11/29 14:01
45F:嘘 eric791112: 现在人真的是非不分了哈哈,我讲个故事给你参考,我有 12/03 02:10
46F:→ eric791112: 个朋友叫小华,有一天他开车莫名其妙被酒驾垃圾老陈撞 12/03 02:10
47F:→ eric791112: ,他无肇责要求赔偿,对方竟说你开太高,你也有责任吧 12/03 02:10
48F:→ eric791112: ~你看这世界就是有这种垃圾老陈,不过他最後还是和解 12/03 02:10
49F:→ eric791112: 惹,如果你是我朋友小华你会有什麽想法呢? 12/03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