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pragnarok (Nala)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肇事逃逸(无人受伤),牵涉赔偿
时间Tue Jul 12 20:02:08 2016
当事人(为在台留学的韩国人,小女是当事人的女友,事情发生时在旁边)
在105年6月18日晚上19点40分,於人行号志为绿灯的时候,骑ubike通过士林运动中心
前的马路,被一辆右转的白色自小客车撞上。
(车牌於逃逸时有记下,并将车号告知警方)
小客车驾驶人下车查车子是否有状况後,看到当事人没有受伤後,肇事者未有任何道歉及
联络资讯的给予,就直接驶离逃逸。
因当事人为外国人,中文语言能力无法描述事情发生的经过,因此我於事件发生後立即通
报ubike公司以及报警处理。
於警察局做笔录後,隔日将笔录单传真给ubike公司留存,警方也通知3周後再自行回拨
电话至警察局,询问处理情形。
但近日却收到ubike公司的车维修费缴款的催缴简讯,要於七日内至uBike服务中心缴
纳,并被告知若逾时未缴款,将暂时停止uBike的租借服务。
ubike并非本人或当事人所毁损,为第三人开车擦撞所造成的损坏,维修费并非为当事
人的责任,但因不知道肇事者找到没,因此变成当事人(租借人)要付赔偿费。
今日收到通知後,我先打电话找交通大队询问是否找到肇事者。
但处理的警官却说:「之前做笔录的警官没有把资料key进去,所以还没开始查」,也询
问了是否可以取得影片证据,也被警方拒绝,结论是2周後才能再打电话给警方确认处理
情形。
最後,尝试打电话给1999询问要怎麽办,但1999市民专线只回复无法处理,只能去市政府
、区公所询问法律谘询,并只能帮我询问是否能将支付维修赔偿金额的时间延後。
因为没有任何的法律常识,一下碰上这样的事情也好迷惘
想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现在可以做什麽处理,才不会在这7日的时限内让当事人付赔
偿费用,并且让对方支付赔偿金额呢?
注:ubike通知支付赔偿金额的时间为2016.7.12,因此2016.7.19日前要支付赔偿
忘记密码只能用手机排版,伤眼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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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8.114.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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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pragnarok (58.114.75.82), 07/12/2016 20:08:09
※ 编辑: mpragnarok (58.114.75.82), 07/12/2016 20:18:59
1F:推 T50: 没办法,就算你告他也不可能支付完成。你就先赔钱啊... 07/12 20:37
2F:→ T50: 再说对方也不一定会背全责,到头来你们还是要付部分 07/12 20:38
3F:→ depravity: 讨债公司都没办法保证七天要到钱了,怎会决的法律可以? 07/12 21:45
4F:推 Lailungsheng: 谁租的,谁赔;即使撞你男友的人全责,也是他赔"你 07/12 21:58
5F:→ Lailungsheng: 们",你赔ubike…请学习。 07/12 21:58
6F:→ maniaque: 给您个基本法律观念,今天是您向ubike租赁,既然车损 07/12 22:02
7F:→ maniaque: 自负有赔偿责任,当赔偿之後,取得"代位求偿"的权利 07/12 22:03
8F:→ maniaque: 就向保险公司跟投保的车主订有契约一样 07/12 22:03
9F:→ maniaque: 赔给投保车主後,就可以以代位求偿方式,跟肇事者索赔 07/12 22:04
10F:推 jaannddyy: 是像民188的连带赔偿? 07/12 23:47
11F:→ jaannddyy: 不太理解 07/12 23:49
12F:→ malemma: 你跟u借车,你赔;肇事者害你要花钱,他赔你。 07/13 06:41
13F:推 Houei: 案子真的堆积多到连KEY进去的时间都没? 打个字而已又没多久 07/13 08:15
14F:→ virtual: 楼上实际看过警察打字就不会觉得几个字很快了. 07/14 15:37
15F:→ virtual: 交通事故笔录, 用前案当范例, 改约 50 字, 花了二十分钟. 07/14 15:40
16F:→ Houei: 20分钟...我还以为是20小时咧XD 难怪公家机关的效率.....嗯 07/14 22:39
17F:→ saltlake: 打字是门专业 请不要轻视 07/14 23:24
18F:→ Houei: 不是轻视的问题是20分钟KEY完1件的话 原PO还可以被拖那麽久 07/16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