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l550 (布莱德)
看板LAW
标题请问自治条例可以订这样的处分内容吗?
时间Sun Feb 21 03:50:05 2016
请问如果有某中央法规已针对某一行为处以违规者一至五万元新台币罚锾,可以再订一自
治条例针对身份为营业场所负责人之违规者处以裁罚性比中央法规更高之处分(如命令停
业一至六个月),且与中央法规之罚锾并同执行(因停业处分和罚锾没有一行为不二罚之
问题)?
因由中央法规罚锾金额探究其立法意旨倘再处停业似有过度裁罚之疑虑,惟本人相关法学
素养不足,不知实务上和学术界见解为何,有请各位先进指点,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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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自治条例限於地方自治项目跟中央或上级机关授权 02/21 06:22
2F:→ saltlake: 先看有没有授权 02/21 06:22
3F:→ saltlake: 有授权的话 看授权内容跟地方处罚的名目是否一致 02/21 06:25
4F:→ Ulster: 处罚种类合法;还有从哪里得出勒令停业裁罚性高於罚锾? 02/21 09:14
5F:→ depravity: 停业处罚的对象不是负责人 = = 02/21 13:08
6F:→ saltlake: 勒令停业的裁罚目的可能是危害公众明显而须先使暂停危害 02/21 17:16
7F:→ saltlake: 罚缓目的可能是开始或继续督促改正 02/21 17:17
8F:→ maniaque: 某市府自治条例都还要求企业不把总部搬下来要处停业勒~ 02/21 17:23
9F:→ maniaque: 只是大概现在看守政府不给你核定,等520 吧.... 02/21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