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vj (飞不动的鱼)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请问继承与不动产的问题
时间Sat Jan 28 18:17:51 2012
有关不动产的部分,是以登记为主,
但是想请问是否会不会因为一些其他的情况,
而出现产权上的争议。
还有,这种情形,会不会有要强制抚养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甲和乙为夫妻,
甲留有AB两子女,但与乙无任何血缘关系,即乙为後母。
甲过世後,留有现金与不动产一栋,已协议现金全部由乙取得,
不动产由AB继承并办妥登记,但是乙仍继续居住在该不动产处。
(乙与AB从未同住,也无领养关系)
然後,因为各种问题,乙与AB决裂,
但是AB仍为乙的外劳雇主,并暂时支付乙的外劳薪资至今年底,
且乙仍继续居住在该不动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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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的了解,不动产是以登记对抗第三人,
而AB应该也没有奉养乙的义务。
但是在法律实务上,
一、AB虽未与乙同居,却提供了免费住处及外劳供其使用,
这样是否会造成奉养的事实?而使乙在金钱使用完毕後可以转而向AB要求奉养?
(即使乙当初继承了对任何人而言,客观可见足以使其安养晚年的金额,
只是後来被自己挥霍光了?)
二、另外,乙因为居住在该不动产,是否有任何方式可以使第三人占有该不动产,
即使已办妥登记?
三、或者,乙可以使用什麽其他的办法让AB负担或造成损失?
恳请板上前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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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2住进去就占有了啊 = = 01/28 18:28
2F:→ depravity:占有≠拥有 = = 01/28 18:32
3F:推 m0630821:你们如果没有给乙收养的话,就只是姻亲,免抚养。 01/30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