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60 (C60)
看板LAW
标题:
时间: Sat Jul 10 09:23:54 2010
事实经过:
YA记者的一次告20多人事件
同一案件中,有20多人被告,其中甲乙丙3人被检警抓到,其他17人还没被检警抓到
例如被告的甲乙丙中的推文内容是
甲:脑残记者
乙:只会抄
丙:没水准
其他17人的用词跟乙大致相同/类似
结果里面的"乙"因为用词不到严重程度
而得到"不起诉处分通知"
问题:
1.那麽此案还会继续追查其他17人的身分吗?会因为用词跟无罪的乙类似而不被追查吗?
2.那麽其他19人会因此增加"得到不起诉处分"的机率吗?
也就是其他19人会不会因为同案被告的乙没事,而降低获罪的机率呢?
1F:推 tw00173105:罪责是个别的喔 07/10 10:11
so还会继续追查其他17人的身分?
※ 编辑: C60 来自: 220.129.125.41 (07/10 10:28)
2F:→ phantomli:个人罪责个人担,追不追查看检座~ 07/10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