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60 (C60)
看板LAW
标题[请益] 事实经过:
时间Sat Jul 10 00:08:47 2010
一位网友被YA记者告,本来已经收到以不起诉处分的单子了,
结果今天他竟然又收到一张地检署传唤通知
可能是YA记者告诽谤不成,之後再以侮辱为由上诉
问题:
1.
想请问这种告诽谤不成,之後再上诉的情形,
侦办的检察官会是同一人吗?
我会这麽问是因为,如果侦办检察官是同一人,
对於网友来说是比较有保障的...
2.
顺便问再上诉的流程是不是很容易?只要再去警局报案一次即可呢?
再上诉有限次数吗?被告就必须一直被对方以再上诉压制吗?
为何YA记者能够把提告当作吃饭这麽容易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9.127.20
1F:→ vampirex:看传票上的股别就知道是不是同一股啦 07/10 01:22
2F:→ Beijingman:有人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吗 07/10 09:40
3F:→ rock0807:上诉要有诉讼系属吧 不起诉是再议 人家要告是他的自由 07/10 09:45
4F:→ rock0807:人家有钱请律师 就能一直玩下去 只能怪自己为何那麽冲 07/10 09:47
5F:→ rock0807:什麽叫提告当饭吃? 那被告不也把诽谤侮辱当饭吃? 07/10 09:50
6F:→ rock0807:人家合法提告 你不要告诉我你们合法污辱诽谤 07/10 09:51
7F:→ WaterPisces:这个後续怎麽没在八卦爆出来@@" 07/10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