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ka (吃狗肉)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监察院"约询"总统
时间Wed Jun 23 12:30:49 2010
有关於前一阵子监院针对捷运文湖线至总统府与总统茶叙,而实质上形同「约询」,进而
引发宪政争议,我有几点疑问想请板上各位先进协助解惑。
第一,此次文湖线争议,马英九作为总统,应接受监院之「调查」抑或司法审查?作为前
市长又如何?
第二,尽管我国立法院之改革基本上朝向单一国会方向前进,然而在现行宪法架构下,调
查权是否主要仍由监院行使?
第三,在原本之宪法架构下,我国总统基本上类似於内阁制国家之虚位元首,其宪法上职
权主要系协调五院排解纷争,应该可说是不参与五权分立下的实际宪政运作。当然经过历
次修宪後,总统透过全权任免行政院长,实质上可说是已取得行政权,亦成为所谓之「治
权机关」。请问若在修宪前,处於五权分立架构外之总统得否接受监察院之「调查」或「
约询」?修宪後总统实际参与五权运作下又如何?
以上三点是我针对文湖线争议所想到之宪法上争议,政治问题不论,仅就法律层面向各位
先进求教。若有其他疏漏未提而值得讨论之争点,也请一并指教,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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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4.5.84
※ 编辑: roka 来自: 163.14.5.84 (06/23 12:31)
1F:推 RobertAlexy:这是报告吗..... 06/23 14:37
2F:→ Formu1a0ne:不是 06/23 18:34
3F:→ roka:不是报告。也许问的有些粗浅,但完全是我自己针对授课内容整 06/23 19:54
4F:→ roka:理後提出的几个疑问。 06/23 19:55
5F:推 frankmen123:五权早就不分立了 06/24 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