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niu (arniu)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要点与规范的法令位阶
时间Wed Jun 23 10:41:19 2010
因为最近工作所需要帮营建署订定一个oooo作业规范(全国适用)
但目前正在讨论 要名为 「作业规范」 亦或「作业要点」
因本身并无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所以来请教板友
规范及要点是否皆属行政程序法所指之行政规则的层级?
两者间之差异为何?
另目前的「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都市计画数值地形测量作业规范」
应该属於行政规则的层级
如前述之作业规范(要点)内容 有一条写xxx依「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都市计画
数值地形测量作业规范」办理
是否会有位阶上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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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目前的理解是
法律 > 命令 > 行政规则
法 规程 要点
律 规则 规范
条例 细则 须知
通则 办法
纲要
标准
准则
这样是对的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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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0.66.173
1F:推 aishtiff:咦?营建署没有法务人员可以询问吗?@@ 06/23 16:38
2F:→ arniu:因为我们是规划单位 所以要先提出草案来讨论 之後法制单位 06/23 17:00
3F:→ arniu:可能才会加入讨论(法制化程序的时候) 06/23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