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akai ((〞︶〝)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转录佚名文章
时间Thu Jun 10 13:00:43 2010
请各位了解着作权法之大德让小的解惑:
情形:
1.该篇佚名文章从2006年在两岸就已经转录多次,原作者佚名。
2.该篇文章共1500字而转录者均只转录那1500字。
3.今天某甲发表一篇文章,引用该篇文章全部1500字,然後下约20字的评语。
而在附注『某网站』转录过来,这边的某网站没说明是哪个网站。
请问:
1.可否视这篇文章1500字视为全文?
2.引用范围是否合理?
3.未注明转录来源是否恰当?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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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高悬 30cm乡民,你那晚到底看见了什麽!!
▂▇▂ 大人...我.... 快放开我!喔喔喔~~~
\"/ 我那晚看见嫂子跟k大屁股对屁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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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 乡 (( /
嫂_k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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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181.236
1F:推 priorart:全文转录很难主张合理使用 注明来源只是合理使用的必要而 06/10 17:31
2F:→ priorart:非充分条件 06/10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