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bad (桃子陶子...)
看板LAW
标题[请益] 租房子合约
时间Mon Jun 7 20:42:40 2010
先简短说明一下状况
当初向 房东F 承租这间 房子A 时候有去公证处公证, 合约是签一年12个月整
由98年07月01日至99年06月31日. 当初房东怕自己反悔可能随时会卖房子
因此公证当时自己提出说若是提前终止合约不要有违约金这条
在三月份时後接到房东电话 问我们有没有打算要买她 房子A 还向我说不好意思
可能近期会想要卖房子 另外四月五月份也都有来电询问是否有找到新住处
因此我很着急找房子 好不容易找到了 而且想说签完约再告知 房东A 比较妥当
在99年05月24日傍晚和 新房东M 签完约後准备在06月07前搬进 新房子B
然而 没想到 房东F 接到电话後破口大骂我偷找房子 说只有两周时间不论
是要卖还是要要出租她都很难找到人 还说她只是考虑要卖 话都是我自己乱说的
然後跟我说合约是到99年06月30日 我就问她 不是说当初没有毁约这条?!
她就一直像疯子一样乱吠乱咬 我也很生气 觉得简直莫名其妙 好心要帮她
让她尽快可以卖出或是出租给别人 却弄得自己好像白痴一样 被反咬一口!!
很生气的呛她 好! 我一样付你06月份房租 但是我一样06月07日和你交屋!! 後挂她电话!
当下跑去公证处找原本律师问问详细况状 看了一下公证书後
律师说: 上面没写到 "若是提前终止合约可不扣违约金" 这样的句子
因此需要住满一年 才算合约终止 不然就是要给她剩余的租金
当初就是太傻 又很相信房东A 谁知她最近因钱狠缺 自己贷款买的房子租不出去
被钱逼急了 完全发疯乱咬人 自己又不够谨慎 相信她当初口头说不要有违约这条
另外也是自己对法律条文不够熟悉
公证书内文有关保证金只有两条:
1. 保证金二万陆仟元整,於"租约终止"或"届满时"迁让交还房屋并扣除乙方一切
应缴费用及履行本约全部义务後,由甲方无息返还之
2. 乙方於"终止租约"或"租赁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租赁期满"之翌日起
乙方应支付按房租一倍计算之违约金
第二条不用看 因为根本没有不交还她房屋问题
第一条是指若是租满一年期满终止後应该还我押金 并没有提到"提前终止"合约或是
"未届满"等字眼需要扣押金这些句子 因此我觉得应该字面上应该不用扣押金
但是律师说 如果没提到"若是提前终止合约可不扣违约金"的话 就要视同租到届满
不然也是要给她剩余月份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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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边只能说自己认了 另外还有以下问题怕会发生
1. 房东06月30日交屋当天,存心刁难,硬要凹我一个月押金(机率80%,我一个月13000元)
2. 房东06月30日交屋当天,避不见面,烙跑,不接电话(机率50%)
3. 房东06月30日交屋当天,钱已经还我了,装死不还钱(机率10%)
4. 房东06月30日交屋当天,不出现,後来趁我不在时候自行进入 房子A, 再说已交屋
完成(机率5%)
以上状况是可能发生的 万一发生时候 应该要如何采取行动自保呢?!
到99年06月30日就是租约到期日 而我每个月01日前都用ATM如期汇款缴房租
从来没迟交过 请问 她除了可以靠邀我房子环境整洁 或是有任何家具折损的
赔偿外她还能凹我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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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134.248
1F:→ momobad:补充:後来我想想不对 06月份房租都给了 06月07日交屋岂不 06/07 20:46
2F:→ momobad:便宜她了!! 因此後来又传讯跟她说06月30交屋! 06/07 20:46
3F:推 depravity:既然租约有公证了 里面没写房东卖屋要解约的话 06/07 20:53
4F:→ depravity:那这租屋对新房东也有效 XDDD 06/07 20:53
5F:→ momobad:D大 小的笨拙不懂你的意思 可以说明白点ㄇ 06/07 20:55
6F:→ momobad:我是找到新房子跟新房东签约 跟旧房东卖房子没有关系吧?? 06/07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