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l7634 (大毛)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然侮辱?
时间Fri May 14 00:15:26 2010
我想请问一下板上先进
今天在某板上处理劳资纠纷时
有一名旁观者一直扯到别地方
然後说先不论事件合理性...各退一步不就好了
我反问他为啥要抛开合理性 该拿的薪资就是要拿 没有打折
他回说
"你看到路上二只野狗在打架你会怎麽想?"
我请他道歉 不然提出公然侮辱
他竟回说 快来告阿 要告到我身败名裂喔等字眼
→ q******
:且不论合理性,俩方耗在这是双输,没有赢家 xxx.40.96.148 05/13 23:53
为啥不论合理性 为啥要把合理性丢在一边
PO黑名文你有意见嘛 违反版规嘛? 论点很怪
→ q******
:路边看到两只野狗在打架,你有什麽感想 xxx.40.96.148 05/13 23:58
所以你间接的说这件事情是2只狗在打架罗 你最好道歉
不然我忙完一定告你公然污辱
→ q******
:该是你的就你的,从别的地方可以辗转得到 xxx.40.96.148 05/14 00:02
→ q******
:你告啊~求之不得 xxx.40.96.148 05/14 00:06
→ q******
:就等你来告,你一定要告到我身败名裂捏 xxx.40.96.148 05/14 00:08
以上是详细推文 请大大再判断一次
先请教
1.如此言语已构成公然侮辱罪?
2.案子成功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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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134.93
※ 编辑: psl7634 来自: 220.133.134.93 (05/14 00:15)
1F:推 hoboks:很难成立 05/14 02:45
2F:→ LUDWIN:不成立,因为只是疑问句没有直接告知 05/14 07:15
3F:→ LUDWIN:野狗的部份只是比喻不是直接指人为狗吧 05/14 07:15
※ 编辑: psl7634 来自: 220.133.134.93 (05/14 08:15)
4F:推 hoboks:意见同上 行为人只要做上述抗辩就铁定不成立 05/14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