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tis (何逸凡)
看板LAW
标题Re: [讨论] 共有分管契约终止与分管租赁效力
时间Mon May 10 23:01:18 2010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损益相抵原则指的损失和受益必须基於同一原因
: 但是同一原因不可能造成两个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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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是错的.
特别是在需要投入必要费用以取得利益的部份.
此时,在同一责任范围原因事实,致生所失利益,亦减省必要费用;
是基於同一直接原因事实,受有损害,并受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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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52.7
1F:→ Eventis:不过亦如论者所评,损益相抵实系评价之结果,非单纯概念之操 05/10 23:03
2F:→ Eventis:作可得,即"依社会通常之观念"亦不能认系受有利益所之谓也. 05/10 23:05
3F:→ Eventis:兼以同一结果具有多数原因事实,而个别原因事实又会对其它 05/10 23:10
4F:→ Eventis:损益结果有原因力上的贡献,可知损益相抵应当,也必然要在评 05/10 23:11
5F:→ Eventis:价上的因素,限缩其适用范围,否则无异架空损害赔偿法在补偿 05/10 23:12
6F:→ Eventis:正义下的机能. 05/10 23:12
7F:推 panda101:E大竟然会回文 XDD 05/10 23:15
8F:→ depravity:看到E大回文 未看先推 XDDDD (要参与历史见证) 05/10 23:16
9F:→ Eventis:Orz.... 05/10 23:26
10F:推 RobertAlexy:而且还在自己回的文章下面直接推 XD 05/10 23:33
11F:推 depravity:搞不好E大其实本文只想有第一句 剩下都用推的 XD 05/10 23:51
12F:推 CrazyMarc:难得(⊙o⊙) 05/11 04:07
13F:推 hoboks:推推 05/11 09:59
14F:推 ulycess:所以e大请仔细看我下面的回文,才能了解我想说什麽 05/11 10:27
15F:→ Eventis:除了"同一原因不可能造成两个不同的结果"外,我没兴趣:) 05/11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