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kkinen (小雷)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车祸和解
时间Sat Apr 24 22:15:57 2010
过年前小弟开车时
为了闪避一辆违规左转车辆
而撞上路旁停红灯的机车
对方身体上有擦伤 机车受损
小孩身上也部分擦伤
(车上两个小孩一个大人)
违规的车辆因为已经离开
故处理交通队指称如无证据 那事故责任便在我
意外过後几天
我已经先付车辆维修好的费用一万五千块
也带水果礼盒去慰问
现在伤应该好的差不多了
对方这几天打电话过来谈和解
在话谈的过程中有询问对方要求
谈到的和解条件是因为事故就医请假两天
所以两天工资1200x2=2400
还有精神赔偿
请问我精神赔偿要给多少?
因为没有经验
想要上来问大家怎麽谈
是否可以直接到当时事故处理的交通队谈和解?
因为我网路上搜寻的结果
似乎如果对方有受伤
那就必须找调解委员会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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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两三万甚至三五万都可能不算多 理由是 你不给他 04/25 02:54
2F:→ depravity:她告你过失伤害 你只要有过失就得缴差不多那些钱给国家 04/25 02:55
3F:→ depravity:这就是所谓的以刑逼民 车祸受伤方大绝 @@" 04/25 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