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ki (mayki~~)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房屋买卖纠纷,想请问本票的效力为何?
时间Thu Apr 15 22:46:53 2010
小妹在上周六签约买了一间房子,结果第二天卖家就反悔不卖了
因为当初签约时我的现金不够
所以先把5万斡旋金作为订金,剩下的金额签了两张本票
一张本票是签约金剩下的金额20万,一张本票是尾款的金额
所以我的合约书上写了
[第一次款:签约]新台币二十五万元整(含订金五万元整)
在其它约定事项中写了:
因买方未备齐签约款,双方合意不足的部分(即新台币20万元整)
暂以签发本票方式支付,买方应於双方约定时间内支付(我先暂时不写时间)
存入履约保证专户,经地政士确认无误後再将本票返还买方,如买方逾期
未汇入,卖方得经催告後并向地政士请求交付该本票行使权利。
而在违约处罚中写:
一、卖方若未依本契约履行各项义务且可归责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逾一日,卖方应按买方已缴买卖价款千分之一计算之延迟赔偿予买方
自逾期日起至完成给付日止)
(二)经买方书面通知期限催告後仍无故不履行时,买方得以解除本买卖契约
,且卖方应该买方已付款项加倍返还予买方,作为违约赔偿
现在想请问大家的是
卖家认为他在星期天就和仲介说他不卖了
仲介也不知道和他怎麽说的
所以卖家认为只要我没有把20万存入履约帐户中
他就只需要赔订金五万
如果是这样那为什麽我要签那张本票呢?
为什麽签约金是写25万呢?
可不可以请了解的人告诉我
本票的效力到底是什麽?只保障持有的一方,不保障签约的那方吗?
有没有把20万存入履约帐户中,真的对赔偿的金额有影响吗?
而我的仲介同时是买家也是卖家的仲介
我觉得它整个就是偏向卖家,还打电话要我不要把20万存进去
所以我已经不想相信它讲的话了
请大家帮帮我~告诉我怎样才是合理的
谢谢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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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216.205
1F:推 hoboks:所以你存入履约帐户了吗? 04/15 22:57
2F:推 hoboks:卖家有可以解约的条款吗? 04/15 23:00
目前在合约上看到的,如果买家不履行时,
卖方得以解除没收买方已缴价款作为违约之赔偿
如果是这样~如果我没有如期将金额存入帐户中,
卖家是不是可以提出解约~并拿着本票向我求偿?
我存了..但是卖家认为它在我存款之前就口头告知我要解约
所以只需要付订金五万,现在争执点就在这边
※ 编辑: mayki 来自: 112.104.216.205 (04/15 23:13)
3F:推 hoboks:那就起诉他让他每天付违约金搂 之前我看到版友贴的文章 04/15 23:09
4F:→ hoboks:他妈一年被收了180万违约金 04/15 23:09
5F:推 hoboks:依照你的说法 提出本票时应该就视为你已缴款了 04/15 23:15
6F:→ hoboks:履约保证专户以及本票 代表的应该都是同一笔订金 04/15 23:17
7F:→ hoboks: 签约金 04/15 23:17
8F:→ hoboks:两者具有同一性 04/15 23:18
9F:推 ulycess:没什麽问题吧,契约上面都写签定金25万了,根据249条第三 04/16 08:46
10F:→ ulycess:项,对方要赔你50万 04/16 08:47
11F:推 depravity:应该是还50万其中25是本来的25才是赔的吧 @@a 04/16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