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19800422 (IAN)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关出国无法出庭的问题
时间Mon Apr 12 22:09:40 2010
因为之前出车祸被撞,我又有受伤,
双方私下和解没有共识之下,
我提出了过失伤害诉讼。
目前进行如下
3/23 双方至士林地方法院开了侦查庭,
侦查庭尚未针对过失伤害起诉。
4/12 我致电士林地方法院书记官,谘询案件状况,
书记官告知此案件已起诉确定,但是资料上尚未移交法院。
我的问题来了:
小弟5/8,即将至国外工作,我想势必赶不上开庭,
请问遇到原告本人无法出庭的状况,通例该如何处理?
拜托大家了,谢谢
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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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84.73
1F:推 hoboks:检察官会当原告 你还要问清楚是否检座有声请简易判决 04/12 22:23
2F:→ power7:是去士林"地检署"开侦查庭 04/12 23:52
3F:→ ian19800422:对,是地检署。 04/12 23:59
4F:→ ian19800422:检察官当原告?但是要等我收到开庭通知才可以问吗? 04/13 00:00
5F:→ hoboks:你现在打去问书记官看看 声请简易判决你就不用出庭了 04/13 00:01